:::
政治/外交/國防

【書籍試閱】中華民國僑生手冊

 上稿時間:2023/08/30   
【書籍試閱】中華民國僑生手冊

為讓僑生同學們了解各種規定,僑務委員會特編印中華民國僑生手冊,精心篩選與僑生密切相關的各種問題及法令,除以文字敘述外,更輔以流程圖表,不僅為僑生解答各項切身問題,更讓僑生在申辦手續上,能有清晰明白的依據;而對於各級學校僑生輔導人員,在處理問題上也有所幫助。

 

作者簡介

政府重視海外僑民事務,早在民國15年10月,即設立「僑務委員會」,直隸國民政府。民國20年12月,制定公布「僑務委員會組織法」,改隸於行政院,會內設秘書、僑民管理、僑民教育等3處及文書、事務、僑民指導、移民、教育指導、文化事業等6科,民國21年4月,僑務委員會正式成立。

民國35年12月,國民大會制定頒布之「中華民國憲法」,將僑務列入「基本國策」,明訂保護僑民權益、應扶助並保護僑居國外之國民經濟事業發展、獎勵或補助僑民教育事業,之後憲法增修條文更將保護僑民政治參與列入,顯見政府對僑民權益之重視。

民國70年12月,僑務委員會組織法修正,並增設副首長由原定2人修訂為2或3人。民國74年3月,僑務委員會於美國舊金山成立第一個為海外僑民服務的「文教服務中心」,之後逐步增設海外服務據點,分別於美國、加拿大、巴西、菲律賓、澳大利亞等地設立16處「文教服務中心」,不僅為服務僑胞據點,更是展現臺灣多元文化櫥窗。

為應僑務工作需要,行政院民國100年11月修正僑務委員會組織法,並自民國101年9月起施行。組織改造後,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修訂為2人,1位為政務副委員長,1人為常務副委員長,會內設有綜合規劃處、僑民處、僑教處、僑商處、僑生處、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主計室及資訊室等10個一級單位(5處5室),以及僑務通訊社與法規會等2個常設性任務編組,以服務廣大僑眾。

目錄

委員長的話

前言

與僑生權益有關法令規定重點內容(必讀資料)

第1章 自行回國僑生核轉入學相關規定

第2章 居留

第3章 出入國

第4章 僑生相關證明核發

第5章 僑生兵役

第6章 優良僑生獎助學金

第7章 清寒僑生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

第8章 清寒僑生助學金

第9章 僑生申請工作許可

第10章 畢業僑生留臺實習、工作相關規定

第11章 僑生傷病醫療保險

第12章 僑生醫療急難救助及喪葬慰問

第13章 在學僑生社團輔導及補助

第14章 畢業僑生海外社團輔導及組設

第15章 年度僑生活動概要

附錄一 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附錄二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附錄三 入出國及移民法

附錄四 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附錄五 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

附錄六 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附錄七 僑務委員會補助僑生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要點

附錄八 教育部核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要點

附錄九 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

附錄十 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

附錄十一 僑務委員會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

附錄十二 僑務委員會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

附錄十三 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校師資輔助金要點

附錄十四 在學僑生社團輔導及聯繫要點

附錄十五 僑務委員會補助在學僑生社團舉辦活動要點

附錄十六 僑務委員會補助在學僑生社團發行刊物要點

附錄十七 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

附錄十八 海外回國就學僑生醫療急難及喪葬慰問金發給要點

附錄十九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

附錄二 十 海外留臺畢業僑生社團聯繫與服務要點

附錄二十一 畢業僑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要點

附錄二十二 就業服務法(節錄第五章至第七章)

附錄二十三 外國留學生、僑生及港澳生申請工作許可注意事項及書表

附錄二十四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附錄二十五 申請聘僱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應備文件

附錄二十六 僑務委員會僑生處職掌表

附錄二十七 教育部辦理僑生業務單位職掌摘要

附錄二十八 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僑生學業輔導實施要點

附錄二十九 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僑生輔導工作實施要點

附錄三 十 僑務委員會僑生緊急事件通報單

附錄三十一 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參加招生學校作業須知

附錄三十二 僑務委員會補助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經費作業要點

附錄三十三 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辦理畢業僑生留臺創業貸款專案信用保證要點 

附錄三十四 僑務委員會鼓勵僑民學校聘用畢業僑生擔任教師經費補助要點

附錄三十五 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

附錄三十六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

附錄三十七 各大學校院地址電話一覽表

 

書籍試閱


 委員長的話 2022年是充滿挑戰的一年,上半年臺灣疫情嚴峻,所幸隨著疫苗施打普及、政府與民間共同防疫有成,下半年國內疫情已漸紓緩,並逐步邁向正常生活。面對疫情衝擊,為使僑生安心就學,本會提供在臺僑生防疫照顧措施,與各校僑輔老師維持良好聯繫管道、提供及時的關懷與協助,共同守護僑生健康安全。 本會2022年邁入90周年,為配合國家發展目標,提報「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中長程計畫獲行政院核定,針對產攜僑生專班、海青班及一般僑生,推動「培育生源」、「擴大招生」、「在學輔導」、「就業輔導」4大工作項目,並結合評點制及媒合就業等措施,讓有志留臺就業的僑生能一展長才。在此計畫下,本會提供高額入學獎學金,其中「頂尖僑生獎學金」產攜僑生專班新臺幣15萬、海青班兩年新臺幣20萬、一般僑生四年新臺幣104萬,以及四年新臺幣40萬元之「傑出僑生獎學金」,另於在學及畢業階段亦擴大獎學金名額,獎掖優秀僑生,未來本會將挹注更多資源及連結各界力量,吸引優秀僑生來臺接受優質教育。 為留用優秀僑生人才,本會將透過公私協力媒合,與人力銀行合作建置多語化入口網頁(含中、英、印尼、泰、越南及緬甸等語言)予求職求才者,並規劃於112年4月至5月辦理實體及線上就業博覽會,提供完善的就業輔導資訊,讓僑生了解產業趨勢、順利就業,並協助國內企業及僑臺商洽覓人才。此外,本會也積極為僑生創造舞臺,辦理多語言「僑生歌唱比賽」及「僑生直播主競賽」等各項才藝競賽,藉此鼓勵僑生學習華語及體驗多元文化,未來亦規劃辦理「僑生短片比賽」,讓僑生分享在臺學習與生活心得,針對獲獎僑生並提供本會僑生工讀金(學習扶助金)。 為落實對僑生之關懷與照顧,政府在招生、入學、畢業後留臺及就業等方面均 擬定各項法令與協助措施,以維護僑生權益。各主管機關包含教育部、內政部、外交部、經濟部、勞動部及僑務委員會等,亦持續修訂僑生法令,使之更臻完善。為利僑生與僑輔老師了解最新政策與法規,本會每年定期更新彙編「中華民國僑生手冊」,本會官網亦提供電子書版本,供僑生與僑輔老師下載運用。 臺灣產業及科技快速進步發展,亦是人才孕育搖籃,實施僑生政策已70餘年,並培育超過16萬名畢業僑生校友。感謝各校僑輔老師持續不遺餘力關懷輔導僑生,讓海外青年學子能安心留臺學習專業知識,並親身體驗臺灣文化之美,融入臺灣社會。未來仍需仰賴各位僑輔師長之協助,本會亦將竭盡全力提供支援,期許僑生學子們皆能活用所學,發揮正向影響力,畢業後留臺發展,回饋社會!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童振源 中華民國111年12月

立即訂購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