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適合作為全球公民教育相關領域的入門著作之一,提供給學生基本的認識與瞭解,促成對在地與全球議題的積極參與。
作者為研究全球公民教育領域的權威專家,尤其托瑞斯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該議題的主席,本書代表性和重要性不言可喻。本書將相關議題放到多元文化主義的相關辯論脈絡之下,亦與臺灣的學術界和社會關心密切相關。
內容精要、可讀性高。不論是一般民眾,或是研究學者、教育官員,都能從本書獲取國外教育相關經驗,進而反思台灣的教育方針,擬訂相關草案或是建言,向下培育台灣的全球公民人才。
作者簡介
馬希米里安諾.塔羅齊
義大利波隆納大學生活品質研究系副教授,教育學為其專業領域。曾前往多國擔任訪問學者,包括中國北京師範大學、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傅爾布萊特訪問學者等。擔任《現象學與教育期刊》(Journal of Phenomenology and Education)編輯,撰寫與編輯十本以上關於跨文化與公民教育之專書,並於歐洲執行全球公民教育領域之計畫。
卡洛斯.艾柏托.托瑞斯
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特聘教育學教授,兼任教育學院國際交流副院長與佛雷勒研究中心(Paulo Freire Institute)主任。目前擔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球學習與全球公民教育主席,以及國立交通大學全球公民教育中心國際主任,協助台灣全球公民教育的落實與推廣。其專業領域在於國際比較教育、教育社會學理論、以及弱勢者教育。撰寫或編著超過六十本書,並發表超過二百篇學術論文與專書篇章。
目錄
謝辭
中文版序
中文版審訂序
英文版序
1全球公民教育為何重要
第一部 差異性與公民權
2理論概念化:多樣性帶來的挑戰
3 多元文化主義:美國觀點
4 跨文化主義:歐盟觀點
5 跨文化教育與多元文化教育的比較
第二部 民主之中的正義
6 理論概念化:平等的挑戰
7 從多元文化主義到全球公民教育
8 結論
參考文獻
索引
書籍試閱
緒論(摘錄)
全球公民教育為何重要
多樣性與混雜性
多樣性(diversity)與混雜性(hybridity)是當代全球化的特徵。
一般來講,公民權總是涉及一致性與同質性,並且幾乎對立於多樣性與混雜性。不過,這其實是國族公民權(national citizenship)的兩難困境,而區域與全球層次的公民權教育,將有助於解決上述困境,並處理這種難以理解的、特殊的多樣性問題。由於移民問題、合法與非法的商品、資本與勞動力穿越國界,加上普世民主的本質轉變了,皆促使民族國家治理的俗世困境變得更為複雜。
在民主國家中,國族公民權在處理多樣性時遭遇了困難,主要是因為以下兩個相關的理由:
一、國族公民權傾向從同化的角度來界定公民,例如擁有某個國家的護照或身分證。尤其是這種公民權概念奠基於一個民族國家的成員資格,這在那些擁有合法且正式成員資格的人,以及那些沒有成員資格的人之間,劃下了明確的界線。也就是說,一個國家的公民權是一種地位和角色,在擁有的同時,既包含某些權利和責任,也排除了另一些人的權利和責任(Figueroa, 2000; Torres, 1998)。在西方世界中,有一個典型的例子,讓此一傳統公民權變成一種保護特權的概念,那就是外國移民的處境。他們通常被要求必須服從該國規定的責任(例如守法、繳稅),卻往往沒有獲得所有的權利(例如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二、現代自由主義式公民權的特徵是一種強烈的個人主義,這導致人們的社會連結減弱,當然也就比較沒有辦法面對文化多樣性問題。這種新自由主義的公民權觀點遭受一些全觀式(holistic)學說的批評,例如泰勒(Charles Taylor, 1989, 1991)與更晚近的王愛華(Aiwha Ong, 2003, 2004);以及性別多元範疇,例如楊(Young, 1990)與納斯邦(Nussbaum, 2002)。因此,許多人主張自由主義或共和主義的公民權概念,已經不能滿足日益多樣化社會的需求 (Kymlicka and Norman, 2000)。
在近來關於國際發展的論述中,已出現了全球公民權(Global Citizenship, GC) 與全球公民教育 (Global Citizenship Education, GCE)等概念,這種新觀點有助於我們透過新的教育觀點來重新形塑舊問題,並且有助於對多元全球化社會之困境產生新的理解。(註1)
聯合國的「全球教育至上倡儀」
當前對於全球公民教育的強調,可以追溯並直接連繫上聯合國的「全球教育至上倡儀」(Global Education First Initiative, GEFI),這是由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2012 年九月公布的。(註2)公布該項倡議行動時,他設定了三個優先事項:
第一、讓每個孩子都上學。自從1990 年起,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啟了「人人教育」(Education for All, EFA)運動,其宏大的目標是擴展各種通路與社群,以便在2015 年達成初級教育的全球普及。根據近期的仁川會議,上述目標雖尚未達成,但仁川宣言(註3)已經重新訂定須於2015 到2030 年間完成目標。在此精神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強調,必須傾全力進行必要的投資,以確保所有孩童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機會。
第二、改善學習品質。教育的管道是關鍵,但是還有其他面向需要考量。我們必須確保人們能獲取足夠技能,以成功地參與今日以知識作為基礎的社會。為了達成高品質教育的目標,最重要的是提升從兒童、青年到成年人等各級教育機構的條件。
第三、促進全球公民權。教育的目的不是只為了確保進入就業市場,還包括形塑更能永續發展與更理想的世界。教育政策必須促進和平、互相尊重與環保,這也是為什麼全球公民權的概念對全球教育如此重要的原因。然而,全球公民教育面臨一些嚴重挑戰。我們可能設想一個不是由民族國家授予的非國族「公民權」嗎?許多人想知道,此目標是否僅意味著要主張一種超越國族的、全球性的或跨越國族的公民權概念(Standish, 2012)。事實上,全球公民教育涵蓋了人類文明中的許多基本價值,包括和平、相互尊重以及永續環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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