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綱要系依據特殊教育法與其\n他相關教育法規訂定,以肢體障礙\n學生,暨以肢體障礙為主障礙兼具\n其他身心障礙情況之學生為教育對\n象,注重培養現代國民所需之基本\n能力,採取因材施教的原理,實施\n適合學生身心特性與生活需要之課\n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