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桃園、新竹地區基本資料收集及補充調查、各標的用水之水源供水能力調查、各標的用水之需水量相關資料收集及補充調查、自來水系統供水能力調查、農業用水灌溉系統及供水能力調查。並依據前述各標的供需情形,配合農地釋出政策後之農業用水移用,初步研擬不同方案之水源運用調配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