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十八年金門縣消費物價指數為104.40%(以八十五年為基礎)較八十七年103.77%上漲0.6%,自民國八十五年以來,地區總指數均呈上揚之局面,係由於地區自廢除戰地政務開放觀光後,市場對於各項商品均求殷切,致大部份物價呈上升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