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係本局為徹底取締本縣各河川行水區養鴨污染,以維護其水體水質之永續利用,乃自民國八十一五月起迄今,針對縣轄內各河川公地有養鴨行為地區,先依法令公告各河川為水污染管制區及禁藝區,再配合加強宣導及告示養鴨戶遷養至合法地點飼養或停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