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開發早於台灣,於元世祖至元18年(西元年1281)即已設置巡檢司設置迄今已七百餘年歷代先民遺留之古典資產相當豐厚,現經內政部指定列等級之古蹟有13處,本縣依權責指定古蹟有10處,這23處古蹟均具有歷史文化價值,對本縣觀光發展極具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