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一大地震中,災區具有地方特色的許多歷史建築遭到破壞,為避免震災造成地方景觀失去特色,以及傳統建築之失傳,經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將歷史建築正式建立登錄制度為確保歷史建築之保存維護與再利用,將歷史建築災害防範研究計劃之成果,編印為地方政府相關業務單位、歷史建築所有人能實際使用之歷史建築災害防範及管理維護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