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施行以來,廠商對政府採購規定不甚熟悉,有時因政府機關採購人員對政府採購法瞭解程度不夠,使招標文件作業程序上時有疏失訛誤,導致雙方爭議滋生,影響採購順利進行。為避免類似重覆發生,需要不斷灌輸釐清正確觀念,讓廠商與機關均有自我檢視成長機會,以確保雙方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