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有鑑於電腦科技日新月異,網際網路使用日廣,為保護個人資料在網路上免於被侵用,以妨害個人隱私權,並參酌各界於本法之意見,故於九十年十月至十一月間,舉辦四場公聽會,並就公聽會會議紀錄彙編成冊,以供相關機關單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