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應注意事項共計八條一條第一條、訂定目的,第二條研訂公共工程契約應注意事項,第三條機關與廠商間之履約權責表,第四條規劃、設計、監造或專案管理廠商履約如有缺失應追究之責任項目,第五條施工廠商履約之缺失,第六條機關與廠商履約爭議之處理方式,第七條機關採購人員違反採購人員倫理準則規定之處置,第八條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