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院衛生署所核定的藥品使用適應症,參考先進國家,採納適合國人部分,訂定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其目的為引導醫師合理用藥,保險病人健康和權益,防止誤用和濫用藥品所造成之浪費,並作為審查保險用藥給付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