蒐集全縣各階層家庭收支有關資料,經統計分析後,據以編算物價指數及縣民所得統計之依據。本縣九十二年平均每戶所得總額新台幣955,133元,較九十一年之955,451元小幅減少318元或0.03﹪,以受雇人員(薪資)所得為主要所得來源;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787,830元,較九十一年之818,372元,減少30,542或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