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觀護人執行因性侵害,家庭暴力,暴力犯罪及公共危險案假釋或緩刑付保護管束以及代替保安處分之保護管束案例,使觀護工作經驗得以交流與傳承,並喚醒社會各界對再犯預防的重視.
一性侵害保護管束案 件,二家庭暴力保護管束案件,三暴力犯罪保護管束案件,四公共危險保護管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