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任何國家所儲存之國家檔案,都是屬於國家資產,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是社會文化遺產的一部分。為了讓國家檔案資料能充分被利用,系統化的整理、紀錄、保存、展示,與推廣為必要的環節。我國於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制定公布檔案法,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正式施行,依法設立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建立了我國檔案管理法制。為了讓人民能夠對國家檔案有所了解,透過展覽而展示第一手資料對於民眾事實性知識的了解提供最直接的教育方式。國家檔案資料展示的任務在於提供國家智慧資產進步的證據。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即在於研究各國國家檔案對於檔案資料推廣的形式。研究的目的更在於透過其他國家個案,歸納舉辦展示活動的指標以提供國內推廣之參考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英文題名:Exhibition of National Archives in Different Countries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國家檔案,展覽,檔案推廣
- 附件:其他:
- 頁/張/片數:213
授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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