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利防汛期間河川水位變化之掌握,依河川管理辦理各河川隻主管機關應訂定並公告河川之警戒水位以作為防災預警之管制手段,本年度為實施頭前溪流域警戒水位檢討之需,爰依經濟部水利署95年1月4日經水文字第09530000040號函辦理計畫河道大斷面測量工作,藉以取得大斷面測量成果,供訂定警戒水位檢討之依據,並作為本溪治理規劃及河道變異等基本資料之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