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全書分三個主題,第一個主題敘述日本在台施行「委任立法制度」的決策過程及其立法經過,介紹台灣總督府律令審議機關的組織、權限,並表列日本治台50年來所發布的全部律令。第二個主題敘述台灣總督府隸屬的中央主管機關遞嬗經過。亦即日本領有台灣後,於內閣設置台灣事務局,作為台灣總督府的中央監督機關,不久,由拓殖務省取而代之。之後,歷經數次機關的興替,至昭和4年(1929)設置了拓務省,作為統理日本「外地」業務的中央主管機關。第三個主題詳細敘述台灣總督府為進行「理蕃」而於警察部門設置航空班的原委、人員編制、飛機整備、機場設置、人員訓練、執勤狀況,以迄航空班廢止之經過。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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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台灣總督府、警察、六三法、委任立法制度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580
授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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