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政府基於崇功報勳之責任,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設置「榮譽國民之家」,安置因戰(公)致身心障礙,失去工作能力,或年老無依及生活無著之退除役官兵,使其晚年能獲得妥善照顧,有尊嚴地頤養天年。 「榮譽國民之家」最早成立於民國41年,緣於當時國防部為提高國軍戰力,建立退除役制度,使軍中老弱機障官兵退出軍隊,並藉以騰出缺額,訓儲後備兵員,增加國防潛力;惟此等老弱機障官兵皆從軍多年,功在國家,且來自大陸各地,單身未成家,必須妥為安置,方能落實「在營良兵,在鄉良民」國防政策。政府於設置榮家初期時,鑒於部分年老體弱或身障人員無力自謀生活,必須妥善安置,乃在新竹、台南、屏東、花蓮等縣設立「榮譽國民之家」,所需經費由政府負擔,歸台灣省政府社會處監督指揮。嗣後,陸續自民國42年起,分別由台北市政府、台灣省政府籌組設立板橋、台北、桃園、彰化、雲林、白河、佳里、岡山、太平、馬蘭等10所榮家及新竹、彰化、台南、花蓮等4所就業訓練中心,並分別於70、71年改隸本會。 79年新竹等4所就業訓練中心講習所,試辦榮民自費安養,並於83年改制更名為「榮民自費安養中心」。 由於安置就養榮民年邁體衰,生理機能老化,為符安養、護需求,陸續整建榮家房舍,辦理失智(能)養護,並自88年起規劃二階段各為期4年之中程計畫,以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之規範,計興(整)建白河等10所榮家老舊房舍,並成立失智(能)養護專區;另自92年起規劃第3階段中程計畫(93-96年),以興(整)建方式改善桃園等6所榮家安養榮舍。 自41年起至今(96年5月31日)據統計已安置就養榮民計24萬5,655人,對安定社會及照顧年老無依之榮民貢獻良多。 為配合行政院大溫暖社福計畫,指導18所榮家全面推動日間照顧及臨托服務工作,並運用部分資源,安置社會低、中低收入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等弱勢民眾外,並協助在地村里、社區建置照顧關懷據點,開放家區醫療復健及休閒運動設施,與民共享;另目前正評估規劃擇定佳里、太平榮家及花蓮安養中心,轉型為安置身心障礙家庭之專責機構,以符照顧弱勢,有效運用榮家資源。 「安養養護篇」,涵蓋18所安養機構,並以「組織沿革演繹」、「歷任主管事略」、「現任主管願景」、「重大工作回顧」、「典範人士專訪」五大主題敘述各機構之興革,編撰過程中,各機構成立初期的首長多係民前出生,時隔50餘年,且已辭世多年,或是地址變更、或舉家遷居國外、或出國未歸,致資料圖檔蒐整困難;另因資料分散各地,致使傳送費力;或因珍貴史料遺失散落,多須比對考證,使得每次校正工作倍增難度。在各級長官之指導與協助下,歷時年餘之「安養養護篇」書冊編輯工作終將付梓,如有疏漏之處,敬請識者不吝指正,最後在此感謝所有對本篇付出心力之工作同仁,表示謝意與敬意!
目次
序 1 第一章 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17 第二章 台北榮譽國民之家 35 第三章 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50 第四章 新竹榮譽國民之家 72 第五章 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88 第六章 雲林榮譽國民之家 106 第七章 白河榮譽國民之家 122 第八章 佳里榮譽國民之家 136 第九章 台南榮譽國民之家 152 第十章 岡山榮譽國民之家 168 第十一章 屏東榮譽國民之家 185 第十二章 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201 第十三章 馬蘭榮譽國民之家 219 第十四章 太平榮譽國民之家 237 第十五章 八德榮民自費安養中心 255 第十六章 彰化榮民自費安養中心 272 第十七章 楠梓榮民自費安養中心 288 第十八章 花蓮榮民自費安養中心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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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榮民 榮家 養護 回顧 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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