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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龍溪頭屋大橋至龜山大橋河段環境營造

後龍溪頭屋大橋至龜山大橋河段環境營造



書籍介紹

後龍溪發源於苗栗縣東側加裡山山脈之鹿場大山(標高2,616公尺),流域面積536.60平方公里,全位於苗栗縣境內,計畫河段龜山大橋至頭屋大橋長度約6公里,涵蓋公館鄉、頭屋鄉及苗栗市等行政區域,河床平均坡降約1/180,為一瓣狀河川。
規劃河段位於後龍溪下游河域,其東西岸高灘地差異甚大,西岸高灘地為人工化之河濱公園,東岸高灘地則為雜草漫煙的自然環境,為了使規劃成果更符合環境現況,針對此河段進行相關調查分析,包含現況環境調查、生態調查、人文調查及相關規劃成果,深入了解計畫區之環境特色,融入民眾意見、社區及民間團體配合意願,藉此了解規劃河段於發展上的潛力與方向:左岸保留原河濱公園避免再度開發;右岸人為開發少,保持自然風貌,減少設施之開發,以生態、休閒為發展主軸。
河段規劃強調環境利用與生態共生之理念。以生態工法的利用,保留原基地之優質地貌(農田、果園、濕地),創造生物棲地,利用自然淨化改善水質,並配合既有設施、自行車道及鄰近遊憩點,使右岸兼顧棲地保育、休憩等多項機能,將規劃區分為四個發展區段,從龜山大橋至頭屋大橋依次為:「自然利用區」、「人工經營區」、「河川保育區」、「自然利用區」,其中河川保育區旨在棲地環境復育並限制特定之人為活動,創造生態教育解說之環境。
藉由本案後龍溪環境規劃,發展該地區水域環境永續經營之願景,串聯周邊景觀特色、生態環境,將河川區域作自然生態與整體景觀的營造,以達到下列多元利用之目標:1.充分利用水資源、2.優質活化水質、3.自然保水、4.促進地方繁榮發展以及5.創造民眾與生物都能親近的水岸空間。
環境營造規劃完成後,後續之經營管理為另一個重要工作。水利署應擔任整體發展的輔導監督單位,苗栗縣政府擔任執行單位,其他相關單位為協助單位,河川環境管理由縣府自辦,維護則委外執行,依季節、分區自然程度進行跳島式維護,降低維護管理費用,生態濕地及自然淨化池可透過認養方式由社區及民間團體組織執行。
計畫的執行,將帶動計畫區及鄰近社區整體發展,包括生態環境的維護、遊客量增加及提供當地居民就業機會;帶來正面的實質效益外,也將對週邊環境帶來實質助益。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英文題名:Built Environment of Ho-Lung River from Tou-Wu Bridge to Gui-Shan Bridge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後龍溪、環境營造、自行車道、生態濕地
  • 附件:CD-ROM
  • 頁/張/片數:231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人:劉繼仁聯絡電話:03-5322334-207聯絡地址:新竹市北大路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