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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資料庫分析研究

勞保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資料庫分析研究

  • 統一編號GPN:1009800762
  • 出版日期:2009/03
  • 作/編/譯者:謝曼麗陳秋蓉
  • 語言:中文
  • 頁數:93
  • 裝訂:平裝
書籍介紹

本研究係利用96年勞保局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書面申報及電子媒體申報系統資料,進行25種特別危害作業類別受檢者與投保單位基本特性,及其與年齡、性別、行業及檢查結果分布情形的分析研究,期以建立本國從事特別危害作業勞工健康檢查資料庫,並作為未來掌握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衍生職業病例因果關係之探討。本所自95年推動勞保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截至96年計69家健檢醫院全面採以電子媒體申報系統進行申報,96年勞保預防職業病健檢計有3,684家事業單位,受檢人總計263,376人次 (電子媒體申報計206,525人次、非電子媒體申報(人工鍵入)計56,851人次),平均年齡39.6歲,受檢男性佔近六成五;檢查類別以從事噪音作業佔四成最多,其次為粉塵作業及鉛作業;大分業別之製造業佔七成,其次為批發零售業;中分業別以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最多。受檢人健康檢查結果為健康管理等級3級(即經醫師判定可能與職業病有關者)計687人佔總人次0.3%,其中以噪音作業佔近八成最多,近八成為男性,大分業以製造業居多。健康管理等級4級(即經醫師判定與職業病有關者)計4人,分別為從事噪音作業、鉛作業、氯乙烯作業及粉塵作業。健康管理等級3級受檢人次隨工作年資及年齡增加而增加。為提高健檢醫院醫師對健檢結果判定的一致性,建議勞委會及衛生署國健局辦理健檢醫院醫師培訓課程,加強健檢醫師對健康管理等級判定的共識,並且考量參與健檢的醫師及判定健康管理等級的醫師是否為同一人,建立判定健康管理等級之醫師參加培訓課程之規定;建議勞委會及勞保局將健檢醫院全面採以電子媒體進行申報規定,納入修改「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辦法」「勞保預防職業病健檢辦法」條文之參考;為有效進行疑似職業病因果關係的探討,建議勞保局考量於健檢紀錄表增列「性別」欄及採用衛生署國健局針對各種特別危害作業所編製之相關作業經歷、既往病歷及生活習慣等問卷,以利完整建立暴露資料,並請勞委會協助修改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規定,以利事業單位及健檢醫院遵循辦理。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出版品網址(線上版或試閱版):連結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職業病、健康檢查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93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人:聯絡電話:聯絡地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221台北縣汐止市橫科路407巷99號電話:02-26607600林楨中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