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因應溫泉法緩衝期規定,本署基於溫泉法中央主管機關立場,積極輔導溫泉既有業者合法化;另依溫泉法第10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應調查轄區內之溫泉位置、泉質、地質概況及使用現況等,建立溫泉資源基本資料庫,必要時,由中央主管機關予以協助。為加速既有溫泉業者依溫泉法及溫泉開發許可辦法規定申請開發許可,擬透過本計畫建置知本地區基本資料、針對溫泉井進行改善規劃並進而配合縣市政府協調既有溫泉業者,以提高溫泉業者合法申請。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瑞穗,溫泉,基本資料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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