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簡介花蓮縣於98年12月前指定之3處遺址、10處古蹟,登錄之33處歷史建築、1處聚落、1處文化景觀、3個民俗及有關文物與3件古物等法定文化資產。書中對於個別文化資產點簡述其歷史脈絡與本體內容,並佐以照片呈現文化資產保存現況,提供讀者關於花蓮縣文化資產的基本認識。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學前兒童,成人(學術性),成人(休閒娛樂)
- 關鍵詞:花蓮縣,文化資產,遺址,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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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頁/張/片數: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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