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民法繼承編及其施行法於98年6月10日修正公布,將我國繼承制度由「概括繼承為原則,限定繼承、拋棄繼承為例外」修正為「概括繼承、限定責任為原則,拋棄繼承為例外」,因此,本次新法施行後,繼承人對於繼承債務僅須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此外,本次修正配合新制度之施行,一併增修繼承清算程序,另亦針對現存最不公平的三種繼承情形,明定例外得溯及既往,負限定責任。 民法繼承編大幅修正,不僅改變我國自古以來的繼承觀念,修正後之繼承限定責任更是我國所獨創,法務部為使民眾能清楚了解新修正的民法繼承編及其施行法之規定,故編印本問答資料,希望能透過簡單的說明,讓讀者了解遭遇繼承事件時應注意之規定,確實保障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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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成人(休閒娛樂)
- 關鍵詞:民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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