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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縣管區域排水美福排水系統規劃報告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縣管區域排水美福排水系統規劃報告


書籍介紹

摘要
一、計畫緣起
美福排水系統位於宜蘭縣境內,其流域涵蓋宜蘭市、員山鄉及壯圍鄉之一部份,為宜蘭河流經蘭陽平原最大支流,流域面積共計27.88平方公里。由於中上游位於宜蘭市區,擔負排除市區逕流功能,而宜蘭市為蘭陽地區最重要商業與行政中心,未來蘭陽平原大量引入人口之居住需求,社區住宅、商店或農舍亦逐漸增加,帶動區域發展與繁榮。
唯關係著環境品質與區域防災之排水計畫,則顯得不足,且部份區域,包括市區及下游低窪地區排水機能不足,經常嚴重淹水情形,造成大規模災情,影響居民安全,並阻礙區域發展,有必儘速予以改善。
配合「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有效解決淹水問題,須研擬綜合防洪排水、景觀遊憩及環境生態等多目標需求,以分洪、機械排水、蓄洪、滯洪及結合非工程措施等具體治理方案,並依據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規劃參考手冊」進行規劃分析,本計畫經納入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1階段實施計畫內辦理。
本計畫區範圍為美福排水全流域,包括主流、建業及舊港支線、市區排水、農田排水及下游低窪地區整體改善規劃,其位置與範圍如圖1-1。
美福排水屬縣管區域排水系統,為宜蘭河支流,其主支流排水系統如圖1-2,涵蓋區域排水、農田排水及市區排水各9條、13條及3條,以及宜蘭市、員山鄉及壯圍鄉三都市計畫區雨水下水道系統。
二、環境概述
(一)區位
美福排水系統位於宜蘭縣東北端,蘭陽平原最中心區域,其流域行政區涵蓋宜蘭市、員山鄉及壯圍鄉之一部份,區域內有美福、吉祥、新南、古結、壯圍、進士、惠好、員山等聚落。區位上屬溪北地區,為宜蘭縣行政中心與產業密集地區,亦是蘭陽地區最繁榮區域。
(二) 社經及人文
圖1-1 計畫區位置與範圍圖

圖1-2 美福排水系統圖-區排部分

1. 土地使用分區
(1)都市計畫區:美福排水沿線週邊包括有宜蘭市、壯圍、員山及縣政中心共四個都市計畫區,皆分布於宜蘭河南岸。
(2)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美福地區所在之土地使用分區,除部份之都市計畫區及聚落外,大部份屬非都市地區之特定農業區。
(3)自然保護區:噶瑪蘭大橋以東至河口段的區域,劃為總面積約206公頃的「蘭陽溪口自然保護區」。
2. 人口結構與分佈
美福排水流域範圍內涵蓋宜蘭市、壯圍鄉及員山鄉三個鄉鎮的行政區域共九個村里,流域內人口數與人口結構分佈約百分之七十八人口集中於中上游的宜蘭市內,百分之十三的人口分佈於員山鄉內,其餘約百分之九分佈於下游的壯圍鄉內。
(三)集水範圍與特性
美福排水屬蘭陽溪水系宜蘭河之支流,發源於員山鄉之農田排水,流域面積共計27.88平方公里,全流域均位於蘭陽平原。主要支流包括舊港排水、建業排水、宜榮一、二中排、思源中排、三泰三中排、金山中排、振興各中小排、凱旋各中排、中興各中小排等排水路,以及宜蘭市、壯圍與員山市區雨水下水道等,集水區範圍如圖2.1-1。
本計畫區屬平原地形,區域主要為西北高東南低,為東南向坡為主,高程自海平面EL.0.0升至EL.13 m間。其中,台九以東地區,高程0~2間,大部份位於低窪地區,高程變化則相當微小。
宜蘭縣地屬亞熱帶季風氣候迎風帶,夏季炙熱潮濕、冬季陰濕多雨。-年平均氣溫平原地約21.5℃,山區則在18℃以下。相對濕度方面,為台灣地區濕度最大,年平均為86%,山區地方更高達90%以上。
宜蘭地區深受東北季風影響,雨量充沛,全年雨量約3,200mm,年降雨日超過200天,雨量大部份集中於八月至十一月,其餘月份則無明顯差距。而本計畫區年平均等雨量約為3,100mm。
美福排水屬細顆粒型態,反應平原排水之河床特性。以Lane、Sanluis River、Einstein及Strickler公式分別計算粗造係數n值,取其平均作為各代表河段之床面粗糙係數n值。再依據天然河川排水曼寧係數建議,採用n=0.025作為本計畫各排水路之粗糙係數值。
美福排水集水區由於承受市區及農田排水,除部份農田灌溉取水外,水資源利用並不興盛。
美福排水的水質為典型生活污水污染之特性。而本計畫河段未公告水體標準,但比照宜蘭河下游河段,應達丙類水體,主要水資源用途在於灌溉,唯依據水質採樣結果均無法滿足水體標準。
本計畫區域大部份屬農業之土地利用方式,都會與聚落多沿道路零星發展,排水系統以農田排水需求設置,通水能力偏低,且區域地勢低窪,因此,向來為易淹水區。
以歷年主要淹水事件調查,由建業支線匯流處至美福排水出口長約5.5公里,北起宜蘭河堤防,南至美福路,河道兩側約1.2公里之範圍皆為易淹水區,面積約有200公頃。其主要原因如下:
(1)地形:美福大排下游地勢低窪,且坡度變化不大,導致積水不易排出。
(2)降雨:位於東北季風迎風面,平均年平均雨量達 3,100mm以上,而大部份侵台颱風多於宜花地區登陸,不僅無地形屏障保護,強度大且挾帶大量降雨。
(3)潮位:海岸線長,潮位顯著影響美福排水水位,高潮位時降雨常常造成淹水,而侵台颱風常遇滿潮,使排水更為不易。
三、水文分析
(一) 降雨量分析
本計畫採用中央氣象局宜蘭站(位於力行國小旁),年限自1953年至2006年之記錄資料作為分析基礎,以合乎實際需求。雨量選用採年最大選用法,分別選取歷年最大一日事件作為頻率分析之基礎。
頻率分析方法相當多,本計畫採用較常應用於水文分析者,包括常態、對數常態、極端值第一類、Pearson Type III及Log-Pearson Type III等分佈,經比較分析後採用最後者(表3-1)。
雨型採用Horner降雨強度公式設計雨型,其中,10年重現期距Tc1小時者如圖3-1。
(二) 逕流量分析
逕流量分析採用三角形單位歷線法,分別推估2、5、10、25、50、100及200年重現期距之逕流量,並比較歷年規劃成果,建議本計畫推估者作為水道設計及水理檢核之流量,其值如表3-2。
表3-1 宜蘭雨量站一日降雨量頻率分析成果表
重現期距(年)降雨量(mm)備註
NormalLog-NormalEV IPT IIILog-PT III
1.191.0 113.2 109.5 107.5 114.7  
2212.3 195.3 197.3 197.3 192.5  
5288.7 275.3 277.6 280.5 274.0  
10328.6 329.6 330.7 333.5 332.3  
20361.7 382.3 381.7 382.6 391.6  
25371.3 399.1 397.8 397.8 411.1  
50398.8 451.7 447.6 443.9 473.3  
100423.5 504.9 497.1 488.5 538.5  
200446.2 559.0 546.3 532.1 607.4  
適合度檢定Chi-Square test計算11.520 4.468 4.868 4.809 4.014
α=0.255.395.395.394.114.11
α=0.26.196.196.194.824.82
α=0.17.787.787.786.256.25
K-S test計算0.139 0.083 0.095 0.074 0.084  
α=0.20.1460.1460.1460.1460.146
α=0.10.1660.1660.1660.1660.166
SSE36980 9746 10263 9475 8032
SE26.1713.4313.7913.2512.20
註:表中粗體加底線數值表示未通過檢定。

圖3-1 計畫區10年重現期距Tc1小時之Horner雨型
表3-2 計畫區三角歷線法推估之各控制點之尖峰流量表
排水路控制點CN值尖峰逕流量(cms)備註
2年5年10年25年50年100年200年
美福大排出口64 113 181 230 295 344 394 445  
舊港排水匯入前64 89 143 182 232 270 309 348  
凱旋B4中排匯入前65 72 114 144 182 212 241 271  
建業中排匯入前70 59 91 113 142 163 185 207  
鐵路橋67 42 65 82 103 119 135 152  
進士橋56 17 28 36 46 54 62 70
宜榮二中排出口78 8 12 14 17 20 22 24  
三泰三中排出口56 12 19 24 31 37 42 48  
宜榮一中排出口78 11 17 20 25 28 31 35  
建業排水出口63 22 34 42 53 61 69 78  
振興A5中排出口72 9 13 16 20 23 26 29  
振興A8中排出口75 13 19 23 29 33 37 41  
壯五中排出口71 9 13 16 20 23 26 29  
古結中排出口67 6 9 11 14 16 18 20  
凱旋B4中排出口53 9 15 19 24 29 33 38  
舊港排水出口64 25 40 51 64 75 86 96  
(三)外水位分析
外水位為擬定計畫水理參數時,水理分析之起算水位,關係到堤岸高度及排水系統之保護能力,考量美福排水屬平原排水型態,地勢平緩,其出口接近出海口,且已依69年之規劃於出口設置防潮閘門,建議延用前期規劃潮位2.00,以符合現況條件。
四、現況淹水範圍調查及模擬
本計畫區域淹水分析採用二維變量流模式SOBEK,進行區域現況淹水模擬分析,其淹水面積、深度及時間如表4-1。並以上述淹水規模,配合淹水範圍內之土地利用情形,估算各重現期距之淹水損失如圖4-1。現況洪災年計損失為2.2億元。
表4-1 美福地區各降雨重現期距模擬之淹水時間(時序)表
模擬區域項目降雨事件重現期(年)
2年5年10年25年50年100年200年
壯圍市區現況起始淹水時間--11.511.511.2511.251111
最大淹水面積時間--12.512.512.2512.2512.2512.25
宜蘭市
現況起始淹水時間--11.2510.75109.258.57.75
最大淹水面積時間--12.7512.7512.512.512.512.5
縣政中心現況起始淹水時間--11.7511.7511.511.51110.75
最大淹水面積時間--12.512.512.512.512.512.5
美福排水現況起始淹水時間11.511.51110.259.58.58.25
最大淹水面積時間19.2518.514.7515.2515.2515.2515

圖4-1 美福流域各重現期距淹水及淹水損關係圖
五、綜合治水對策
(一)重要課題分析
分別針對下游低窪地區、縣政中心及周邊都市計畫區、宜蘭市都市計畫區及壯圍都市計畫區之重要治水課題摘列如下:
1.下游低窪地區
(1)課題一、地勢低窪,重力排水能力不足
(2)課題二、低窪村莊淹水嚴重
(3)課題三、道路路堤阻水問題
(4)課題四、水利設施老舊及結構強度不足問題
2.縣政中心及周邊都市計畫區
(1)課題一、雨水下水道出口高度不足
(1)課題二、重大建設計畫進駐
3.宜蘭市都市計畫區及周邊區域
(1)課題一、排水道進入都市計畫區,水道拓寬改善不易
(2)課題二、雨水下水道出口高度不足
(3)課題三、水道斷面不足及護岸結構軟弱或損壞
4.壯圍都市計畫區
課題、市區排水銜接問題
(二)整體治水策略
綜合各分區改善策略檢討分析,依高低地分別說明其整體治水策略。高地包括宜蘭市都市計畫及周邊區域、縣政中心及周邊都市計畫區及壯圍都市計畫區等三分區;低地則為下游低窪地區。整體治水策略如圖5-1及圖5-2。
1.低地治水策略:可行之改善策略優先順序摘列如下:
(1)老舊或結構強度不足水利設施改善-排水路整建:排水路沿線之護岸、閘門流入工等之改善,避免其塌陷影響通水能力或倒灌,加劇低地淹水災情。
(2)降低來自上游之洪水量:配合高地之減洪、滯洪及分洪措施,儘量降低流入下游之洪水量,以減輕低地之排水路負擔及農田排水受特二與高速公路路堤之影響,進而縮減水患程度。
(3)機械排水或蓄洪:此二項策略目的在於適度縮減淹水範圍。
(a)設置抽水站:於美福排水最下游南北兩側,設置適當容量之抽水站,以排除無法即時排入美福及舊港排水之低地逕流直接進入宜蘭河,進而減輕低地水患,並且不增加美福排水洪位,而影響高地即時排水。但大容量抽水站為相當耗能設施,加上高維護管理費用,值得商榷。較適當方式,應搭配其他措施,儘量降低其容量,以符合環保與治水需求。
(b)設置蓄洪池:將美福排水兩側易淹水區規劃為蓄洪池,並配合將周邊道路填高,以規範蓄洪範圍及縮減區域淹水程度。
(4)低窪村莊保護:於新南及新興兩聚落易淹水住戶外設置圍堤,避免外水淹入加劇水患災情,以及將連外道路填高,以利搶險救災及避難。並於村落排水出口設置臨時抽水機機台,以便以臨時抽水機排除村內逕流。
2. 高地治水策略:可行之改善策略依優先順序摘列如下:
(1)水道整建:針對通水斷面不足、老舊護岸及水利設施等進行改善,確保其排水功能,並儘量於用地許可下予以拓建,以增加通水能力,降低洪水位。不足部份再以其他策略(分洪或蓄洪)補足之,俾能銜接雨水下水道,解決市區水患問題。
(2)分洪或蓄洪:此二項策略之目的在於解決雨水下水道銜接問題及降低流至下游低窪地區之洪水量。
(a)分洪:於美福、舊港及建業排水經整建後,尚無法有效銜接雨水下水道時,則以分洪方式降低上述排水洪水位,以確保市區排水順利排除,並減輕下游低地之負擔。
(b)設置蓄洪設施:於雨水下水道出口附近區域,設置適當容量之蓄洪池,唯所需用地面積大,須考量取得問題。或配合設置於建業及舊港分洪道中,利用水道在槽儲蓄功能及部份出水高空間,作為市區蓄洪之用,可降低分洪道洪峰量,節省抽水機設置容量,並創造水綠空間,改善市區環境品質。
(3)分流:針對無法以分洪策略解決雨水下水道銜接課題,以及無法拓寬排水水道之宜蘭市都市計畫區,將配合道路闢建設置分流水道,改善雨水下水道銜接方式,並減輕美福排水、宜榮二中排之負擔,進而解決市區水患問題。
圖5-1 低地整體治水策略示意圖
圖5-2 高地整體治水策略示意圖
(4)設置滯洪池:以區內之公園、學校操場及綠地等公共空間,以及上游農田規劃為深水灌溉區,可獲得相當可觀之滯洪量,且無用地取得問題,亦不失為可行策略。但上述兼作滯洪池之空間,涉及使用與操作變更問題,非短中期可達成。因此,將此列為遠期目標,視未來區域開發需求保護標準提昇時,作為因應對策之用。
(5)非工程策略:另於科學園區、清華大學校區等新興開發區,宜以逕流量管制及排水計畫審核規定等非工程策略,如滯/蓄洪或減洪。要求開發業者於開發同時,自行解決區內水患問題,且不得增加區域逕流量,避免開發造成區域水患。
六、改善方案分析與擇定
(一)整體治水方案
本計畫分別針對高低地分區進行改善方案研擬與優選,再綜整成為整體治水方案如圖6-1,並摘列下:
1.水道整建
(1)區域排水
針對美福、建業及舊港排水三條公告區域排水,以及宜榮一、二中排、三泰三中排將補區排公告之排水。將依水理需要與結構狀況,進行必要改善。而治理整建標準依上位計畫規定,以10年重現期設計,並檢核25年重現期距洪水不溢堤,其流量依高低地分流及高地分洪分配如圖6-2,將作為排水堤岸設計與檢核之依據。
(2)農田排水
藉由區域排水整治,其上游農田排水之排水能力亦獲改善,且農田排水採延遲排水方式。由於部份水路結構老舊及部份土堤結構,無法滿足其功能,必要進行整建。
2.高地分洪水道
包括建業、舊港二條分洪水道、高地滯洪池及分洪道出口之蘭陽抽水站及壯圍抽水站等。
3.美福市區分流水道
本分洪水道埋設處之為宜蘭B連絡道延伸線,現正進行細部設計工作,本分洪箱涵將配置於路中心,未來配合道路改建一併施作,可避免管線遷移與交通衝擊等。
圖6-1 整體方案工程配置圖

圖6-2 計畫流量分配示意圖
4.高地滯洪池
現有公園、學校操場及深水灌溉區空間規劃可設置滯洪池者,分別有12.2及20萬方容量。
5.低地抽水站
新南中排出口及污水處理廠南側分別設置兩座10cms抽水站,並整治美福排水南北兩岸平行水路分別1787及1760m作為引水渠道。
6.低窪村莊保護
針對新南及新興兩低窪村莊之保護,將以填高道路及設置臨時抽水站方式,避免洪水淹入村莊,再將村莊內逕流抽出。
7.低地蓄洪池
於美福排水兩側低窪農田及平行水路上,容量為72萬方,依現況農田高程,以不整地方式蓄洪,深度約1.5~2m,平時維持農業使用。
(二)階段減輕水患探討分析
由於整體改善方案須進行之工程措施相當多,許多項目屬地方政府權責,且與民意接受度息息相關,不易於短中期時程內達成,尤其依據本計畫之上位計畫-「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綱要計畫」時程,可能無法於期限內達成目標。
因此,為配合上位計畫之時程目標,將可實現之工程措施規劃於優先改善方案中,儘量減輕水患程度,並為民眾所接受。依此,優先改善方案工程內容如圖6-3,建議作為本計畫工程計畫與實施計畫之依據。
七、工程計畫
(一) 工程內容
1. 水道改善計畫
(1)區域排水
(a)治理改善範圍
(i)美福排水幹線:自河口(0+000)至上游之宜17-1橋(9+789),長約9,789公尺水道治理。
(ii)舊港排水:自河口(0+000)至上游之振興A8中排匯入口(2+656),長約2,656公尺。
(iii)建業排水:自河口(0+000)至縣政中心(1+300),長約1,300公尺。
(iv)宜榮一中排:出口(0+000)~陳氏鑑湖堂水池出口(0+710),長約710公尺。
(v)宜榮二中排:出口(0+000)~嵐峰路(0+230),長約230公尺。
(vi)三泰三中排:出口(0+000)~三泰一中排匯入口(0+960),長約960公尺。
(b)計畫流量:本計畫各水道之計畫流量分配如圖6-2。
(c)水道縱橫斷面計畫
(i)計畫河寬之擬定:參考台灣及日本地區之計畫河寬劃定狀況,台灣計畫河寬公式:依據已規劃完成之28條河川,以其計畫河寬、坡度及計畫流量,推求計畫河寬。
(ii)水道縱橫斷面
考量護岸安全、生態需求及親水便利性,以及儘量節省用地原則,其斷面形式(如圖7-1)。
以計畫橫斷面配合計畫流量,進行一維變量流水理分析,推算各斷面之洪水位,再配合地形與不溢堤設計,建議本計畫改善水道之縱斷面參數值,其(如圖7-2~圖7-8),將作為護岸設計之依據。

圖6-3 優先改善工程方案示意圖

(iii)水道配置
依據計畫橫斷面及現況地形與地物狀況,繪製各改善水道之治理計畫線及用地範圍線,以及美福大排、舊港排水及建業排水等公告區排工程配置(如圖9.1-10)。
(2) 農田排水
改善農田排水平面(如圖9.1-10),以及其標準斷面(如圖9.1-11及圖9.1-12)示意。
(3) 分洪水道
包括建業及舊港二條分洪道之平面配置與縱斷面(如圖9.1-13及圖9.1-14)。而其標準橫斷面(如圖9.1-15)示意。
(4)配合之橋樑及水利設施改建
本計畫水道改善同時,沿線老舊及配合治理計畫需求之橋樑,亦將配合改建其位置(如圖9.1-10)示意。
2.抽水站工程計畫
(1)計畫抽水量:本計畫各抽水站之計畫抽水量分別蘭陽15cms、壯圍10cms、新南10cms及新興10cms。
(2) 抽水站配置:抽水站之相關配置主要係考量抽水機組設備、人員使用空間、抽水量、內外水位及相關渠道,以及未來可能提供作為深度旅遊及教育等,其配置平面圖及剖面圖(如圖9.1-16~圖9.1-19)。
3. 村落保護工程計畫
新南及新興村莊保護工程,包括道路填高及臨時抽水站工程,其平面配置如(圖9.1-20及圖9.1-210。
(二) 經費需求
本計畫所需經費,包括發包工程費、自辦工程費及用地費等,總計約為48.9億元,其各大項工程經費及用地費如表7-1。其中發包工程費、自辦工程費及用地費分別約為35.1、2.5及0.13億元,將依分期計畫分階段執行。
表7-1計畫經費預算總表
項次工程項目/內容單位單價(萬元)數量複價(萬元)備註
壹工程費     
一發包工程費     
(一)直接工程費     
1高地治理工程式79,783 179,783  
2低地治理工程式38,979 138,979  
3區域排水整治式145,005 1145,005  
4農田排水整治式41,107 141,107  
(二)間接工程費(保險、作業費、空污費、管理費及利稅等約14.8%)式46,61514,615 
發包工程費總計 351,488  
二自辦工程費     
1工程管理費式3,049 13,049  
2委託設計及監造費式22,865 122,865  
3公共管線線補助費式14 114  
合計 25,929  
總工程費377,417  
貳用地費     
1建業分洪道及蘭陽抽水站式2,814 1 2,814  
2舊港分洪道及壯圍抽水站式518 1 518  
3區域排水整治式9,810 1 9,810 水利會所屬土地
 合計   13,142  
計畫總經費  390,559  
(三) 實施計畫
1. 執行方式
(1)土地取得
本計畫徵收之土地僅有壯圍抽水站用地1000平方公尺及舊港分洪道4080平方公尺,建議採一般徵收方式取得。
而建業分洪道及蘭陽抽水站所需用地分別位於舊鐵路及舊軍營用地,建議向權屬單位協商以無償撥用方式取得。
表7-8 計畫執行時程管制表
項次工程內容/項目時程備註
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
一高地治理工程             
1建業分洪道    
         
2舊港分洪道    
         
3蘭陽抽水站    
         
4壯圍抽水站      
       
二低地治理工程             
1新南抽水站及引水道      
       
2新興抽水站及引水道    
         
3村莊保護-道路填高  
           
4村莊保護-移動式抽水機  
           
5移動抽水站機台  
           
三區域排水整治             
1美福大排             
(1)下游段護岸整建(出口~美福橋)  
           
(2)下游段護岸整建(美福橋~建業排水)
(3)中游段水道拓寬及護岸整建     
        
(4)上游段護岸整建  
      
     
2舊港排水護岸整建             
3建業中排             
(1)下游段護岸整建  
           
(2)上游段護岸整建         
    
4宜榮一中排護岸整建   
          
5宜榮二中排護岸整建    
         
6三泰三中排護岸整建  
           
(2)分工及經費分擔
針對治水工程及非工程措施;短中長期及經常工作,以及主管權責等,於本計畫中宜蘭縣政府應負擔用地費之30%及村莊保護之道路填高工程費,約為6,932萬元。本署、農田水利會、營建署及公路局應分擔之經費分別約為30.88億元、5.5億元、3.3億元及2459萬元。
2. 分期執行計畫
依據上位計畫之原則,本計畫將分緊急、短期及中期三階段如圖9.3-1,各期工程執行時程如表7-8,預定自民國97年至民國102年分六年執行:
(1)第一階段-緊急:針對局部通水瓶頸或設施損壞嚴重影響排水之改善,以及淹水嚴重之村莊保護措施等,且無用地問題之工程措施, 一年時間執行,經費約為8.4億元。效益為於10年重現期距降雨事件下,減少最易淹水地區之聚落約20ha之淹水面積,保障新興聚落、宜蘭市黎明里及進士里美福排水沿岸約500人之生命財產安全。
(2)第二階段-短期:針對較淹水較嚴重淹水區須改善之工程措施,如低地抽水站、分洪水道及美福大排須拓寬之水道等,以及農田排水改善,第二年至第四年執行,經費約為14.1億元。效益為於10年重現期距降雨事件下,下游低窪地區減少淹水面積200ha及市區不發生水患,並保障新興、新南聚落、宜蘭市、壯圍及員山惠好、尚德等地區居民之生命財產安全。
(3)第三階段-中期:主要為現況尚不至嚴重影響排水,但須結構改善或重建之設施,包括護岸、橋樑及沿岸水利設施等,第五年至第六年執行,經費約為7.4億元。效益為於10年重現期距降雨事件下,下游低窪地區減少淹水面積250ha及市區不發生水患,並保障新興、新南聚落、宜蘭市、壯圍及員山惠好、尚德等地區居民之生命財產安全。
而依據上述分期計畫,分配各年經費如表7-12。
表9.3-11 計畫分年經費概算表
項次經費別分期(年)經費(萬元)合計
97年98年99年100年101年102年
1發包工程費38,124.97 63,654.71 51,059.49 51,059.49 33,568.89 33,568.89 271,036.42
2自辦工程費2,826.44 4,717.43 3,781.98 3,781.98 2,471.36 2,471.36 20,050.54
3用地費2,289.00 4,258.80 2,289.00 8,836.80
合計40,951.41 70,661.14 54,841.46 59,100.26 36,040.25 38,329.25 299,923.76
八、計畫評價
1.計畫效益目標
透過治水計畫之執行,可保護流域內經常發生水患之約500公頃之土地,以及中上游宜蘭市、員山及壯圍鄉都市計畫區部份新興區域,現況人口約為7.7萬,未來則約達8萬人。
(1)防護標準提昇:可提昇區域整體防洪保護標準;排水系統一般區可達10年重現期距設計,25年不溢堤,即區域保護標準達25年重現期距不發生水患。另於科學園區則達50年重現期距不淹水標準,大幅提昇本計畫防護能力。
(2)淹水範圍:於10年重現期距降雨事件自392公頃減至約127公頃,未透過土地計畫成為無害之蓄洪水域,於設計降雨時,區域內產業、住宅、商業及農業區等不致產生水患。
(3)經濟效益:由於水患之降低,確保產業與居住無虞,可促進區域有效合理開發,水源涵養,確保未來產業發展所需大量用水。
(4)地景與環境改造:透過水域與水路之整建,增加地景特色,有利於觀光遊憩發展。
2.計畫效益評估
(1)有形效益:治水年計效益
(a)直接效益:為年計損失2.2億元/年。
(b)間接效益:本計畫年計效益為直接效益與間接效益之和約3.59億元。
(i)間接損失減少之效益以直接效益之25 %估算,約為0.48億元。
(ii)土地增值之效益約1.1億元。
(2)無形效益:計畫集水區之改善工程完成後,所產生之無形效益如創造優質生活環境、提昇生活品質、增加人民生命財產之保障及對政府向心力等,此種無形效益無法以數值加以衡量,卻是政府值得投資的。
3. 經濟評價
(1)年計成本。
(a)固定成本:包含年利息、年償債積金、年中期換新準備金、年稅捐保險費等。
(b)運轉及維護成本:包括機械設備之運轉、設施之維修及養護、安全檢查及評估等費用,依計畫大小、結構物、機械種類、運轉方法及其他因素而定。
本計畫年計成本約為3.305億元。
(2)年計效益
依前述分析,本計畫主要淹水區域位於台九省道及下埔排水河段段,而該水道之計畫標準係採10年頻率,往後再發生之該頻率洪災可予以避免,因此,所得之年平均洪災損失為本計畫之直接效益,為1.93億元。
由於本計畫完成後,使人民生命財產獲得保障,並將帶動地方之繁榮,土地利用價值提高等,可視為間接效益,評估標準以直接效益之25%估計,為3.53億元。
(3)益本比
益本比為年計效益除年計成本,其值依前述分析為1.068。雖益本比約僅等於1,效益並不高,但防災為政府必要之基礎建設,且人命無價,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政府必要施政目標。另以本計畫為宜蘭縣發展最快地區之情況,未來不僅產業及人口將相當密集,基礎建設宜儘早投資,以利支持區域發展需求,並避免如西部都會區因未及早建設,而須花費更龐大經費,造成政府更大負擔,亦造成民怨。
九、管理與配合措施
本計畫之管理與配合措施如下:
1.集水區管理
(1)地表入滲率與保水確保
(2)開發逕流量管制
(3)水資源保育
2.土地利用(含低窪地區)改變與排洪管制
(1)結合土地計畫管制之治水策略
(2)耐淹水之土地利用型態
(3)水產業區規劃
3.排水設施範圍起訖點管制。
4.排水設施與構造物維護管理
5.跨(穿)越構造物核定。
6.區域環境營造配合事項。
7.控制點維護。
8.水質改善與污廢水處理。
9.淹水預警系統建置:本計畫執行同時,亦應依據「宜蘭縣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及「應變手冊」,擬定美福排水系統淹水預警與防救系統建置,包括平時例行工作與演練及洪水災害期間之救災。
10.地理資訊系統建置。
十、結論與建議
(一)美福排水為蘭陽地區相當重要水路,現況淹水情形嚴重,為確保區域持續發展,應盡速進行區域整體治水建設,改善區域淹水災害。
(二)本計畫採用年最大24小時及一日降雨量進行頻率分析,前者較後者為大,但依一般河川水路治理原則,建議採用前者作為逕流量估算之設計降雨量。
(三)降雨頻率分析方面,本計畫以常態、對數常態、極端值第一類、皮爾遜第三類及對數皮爾遜第三類分佈進行分析,經適合度及SSE檢定與沿續先期規劃,建議採用對數皮爾遜第三類分佈所推估之結果,作為本計畫之設計降雨量。
(四)降雨型態分析方面,本計畫分別以暴雨與Horner兩者進行套配,經檢討分析,建議採用後者雨型以估算各重現期距之降雨組體圖。
(五)逕流分析方面,本計畫分別以現況及未來土地開發願景等兩者水文條件,進行計算分析,分別作為現況區域淹水與排水路通水容量,以及決定計畫流量之依據。
(六)本計畫逕流量分別以合理化及三角形單位歷線進行演算分析,經比較分析,以後者較符合實際情況,建議採用其計算流量值及歷線,作為後續規劃之依據。
(七)本計畫與先期規劃水文分析成果比較方面,由於本計畫採用雨量記錄資料較多,集水區劃分較詳細,且本計畫區土地利用改變快速,先期規劃水文量可能已不符現況條件,因此,建議以本計畫所推估者作為後續規劃之計畫水文量。
(八)經水理檢核,本計畫主要排水路及橋樑普遍通水能力不足,建議予以改善,避免造成通水瓶頸。
(九)本計畫採綜合治水理念進行規劃,各設施單元須同時負擔治水責任,方能產生綜效整體保護目標,因此,除工程措施外,亦應同時推動非工程措施,如逕流量管制、防災預警及濕地產業等。
(十)本計畫分別研擬建業、舊港及美福排水市區段分洪方案,路線方案經比較優選,建議分別於舊鐵路、宜蘭B連絡道及嵐峰路設置分洪水道,以減輕下游地區負擔及實現高地即時排水目標。
(十一)為解決計畫區淹水情形,治理工程策略包括排水幹線改善、分洪水道設置、抽水站興建、區排蓄洪池及區域滯洪池劃設等。
(十二)方案擇定方面,本計畫研擬總體改善與優先改善工程兩方案,由於總體治水方案由於其涉及單位較多及民意接受程度問題,短中期內部份措施無法實現,須以較易實施且民眾接受度高之措施優先予以執行。因此,建議以優先改善工程方案作為本計畫實施依據,以納入「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實施,而其他遠期措施則仍建請宜蘭縣政府儘速規劃,以利推動儘速實現總體治水方案之願景。
(13)本計畫所需經費包括發包工程費、自辦工程費及用地費分別為35.1、2.5及1.3億元,建請納入「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分年實施。
(14)本計畫經費分擔方面,於本計畫中宜蘭縣政府應負擔用地費之30%,約為3,943萬元。本署、農田水利會、營建署及公路局應分擔之經費分別約為29.9億元、5.1億元、3.3億元及2459萬元。
(15)計畫時程方面,本計畫分六年實施,並緊急、短期及中期分階段執行各項工程,時程分別為第一年;第二年~第四年底及第五年~第六年,以利配合「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進度。
(16)針對本署所負責之工程計畫,其分期工程費方面,緊急、短期及中期三階段分別為8.4億元、17.1億元及7.4億元。
(17)本計畫年計畫效益達3.53億元,益本比為1.068,且對環境有正面助益,為相當值得投資之治水計畫。
(18)為確保本計畫效益,建請宜蘭縣政府持續推動集水區有效管理、土地利用(含低窪地區)改變與排洪管制、排水設施範圍起訖點管制、排水設施與構造物維護管理、跨(穿)越構造物審定、區域環境營造、水質改善與污廢水處理、淹水預警系統建置及地理資訊系統建置等配合工作。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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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區域排水,規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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