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在過去經濟起飛的年代,由於各行業別蓬勃發展,以致各標的用水需求量急遽增加,造成地面水不敷使用,而地下水因為抽取容易,且使用成本低廉,促使部分民眾長期以來大量抽用,導致部分地區發生地層下陷災害;最早是於台北市所發現,當時最嚴重的下陷量曾達2.5公尺,所幸相關水資源規劃及管制得宜,下陷情形得以控制。而西南沿海則是於6、70年代起,因農漁業大量發展,長期超量抽用地下水,使得西南沿海縣市土地普遍下陷。而下陷災害一旦發生,僅能靠各式管制作為讓其紓緩,並無法使下陷的土地回復原有的高度,據調查結果顯示,迄100年止,全台持續下陷面積(年下陷速率3公分以上)仍有534.4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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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層下陷、地下水、教育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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