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壹、前言
「又見白目法官,性侵智障少女7狼竟無罪<綜合報導>法官大人你們到底是弱者還是惡人的守護神?司法界再爆讓人吐血的離譜判決。花蓮一名智商40、心智年齡僅6歲的智障少女,先後遭7匹惡狼性侵,檢方以《刑法》乘機性交罪對7人求處3年以上、10年以下重刑,結果花蓮地方法院日前竟以被害少女雖經醫院鑑定屬中度智能障礙,但未達乘機性交罪規範『不能或不知抗拒』程度,將7人全判無罪」 、「大家從統計中發現,2008~9年,各地院審理對幼童性侵、猥褻案1187件,1101件有罪判決的,判刑5年以上者僅7人;5年來遭性侵害的兒少,尤其6歲以下幼童受害人數從5年前188人,大幅增加到去年270人,又發現竟有性侵兒少案件更九審,幼童出庭直到成年。大家才明白高院和最高法院兩案只是冰山一角,法院中根本恐龍成群。過去我們嘗盡司法不獨立的苦頭,現在我們發現爭到獨立權的是一群恐龍,結果一樣可怕」 近期以來,法院有關於性侵害犯罪的刑事判決,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與討論,輿論匯集而奔,理性與激情各有,批評與建議兼存。值此之時,身為審判的一環,在充分理解輿論巨流與民情走向的前提下,在體會受害者心境與兼顧法律專業的心度裡,吾人自難置於身外而無自識與省思。回顧性侵害犯罪的規範歷史,其呈峰迴路轉之勢,由抽象的風化云云,走入自主權的康莊之道,在基本權利的建置與保障場域裡,性自主權總算是名正而言順地獲得法律上的承認與尊重。然而,此等的進程並非從此一帆風順的明確擔保,法規範從來就不是獨立於社會人民之外的異禽怪獸,而是入世溫暖的體情諒達。在風雨交疊的紛亂情勢中,法律專業或有偏安之虞,輿論或有偏頗之地,然自省之機亦正逢於斯。順此之勢,以理性的態度,重新探究性侵害犯罪規範之全般面貌,可正視聽、可供自覺、可發自省、可從理路,正是法律人於激情蒙昧之際,責無旁貸之責,本文意即在此。然則,正義之路於前,個人能力卻拙,行文鋪陳必然有錯有誤,有心之人諒能從寬通融。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司法院,司法研究年報第29輯,刑事類,性侵害犯罪審判實務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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