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除第6條、第54條外,其餘條文行政院已指定自101年10月1日起施行,為落實本法保障人格權免於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合理利用之二大宗旨,爰將本法及其相關法規與參考資料,予以彙編成冊,以供各界人士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