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因應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工程完工,及北北基行政區域整併之可能,亟需就北北基地區甚至全台自來水營管模式及水價結構加以深入研討,另相關議題涉及水資源整體利用效率的提昇,並影響到既有自來水事業的營運,更關係到地方政府對公共給水權益的爭取,牽涉層面相當廣泛,為求客觀慎重起見,擬進行社會意見調查,並辦理自來水事業整合之座談會/說明會,俾尋求最適之區域自來水事業整合方案,作為後續相關政策推動之參考。
本研究首先就北北基地區自來水組織整合方案對自來水事業財務之影響,考量經營方式、支援桃園用水、水價計費方式、板新地區水源等因素,依不同之假設條件設定5種調整方案,針對財務面進行民國106~130年間之各項收入與支出金額推估,結果顯示民國106年板二工程啟用後,若成立新公司,統一採用台水公司水價計價方式,支援桃園用水增至每日68萬度的情況下,板新地區水源由新店溪供應(依板二工程規劃),可獲得最大之利潤14.67億元;由成本面而言,若依板二工程供水規劃、增援桃園用水每日68萬度,及成立新公司的情況下,經營成本最低為73.64億元,爰此,於本研究假設條件下,成立新公司對北北基地區自來水事業應較為有利。
此外,以增列水價級距和拉大累進費率價差為方向,研提「理論水價方案」和「新水價方案」水價整合方案,理論水價方案設定基本費為調降北水處基本費,從量費率分為7段,調降最低級距費率,並增加累進費率級距價差。新水價方案則為理論水價之折衷方案,基本費採用原北水處之基本費,從量費則以原北水處5段從量費率增列至7段,同樣增加高用水級距之從量費率,調漲單月用水61度、201度,及1,001度以上之從量費率,分別調漲售水單價5%、10%,及30%進行試算。結果顯示,北北基地區統一採用理論水價,與現況水價計費方式相較,自來水事業可增收7.02億元,受益戶占總用戶98.22%,受損戶則占總用戶1.78%;此外,新水價方案若調漲單月用水級距1,001度以上之從量費率,調漲售水單價之10%,為較佳之調漲方案,其受益戶占總用戶77.78%,受損戶則占總用戶22.22%。另一方面,以價格彈性推估省水量,理論水價可得售水量之2.61%省水效益。若以增列用水級距、拉大累進費率價差,使高耗水戶負擔更多,則理論水價為最佳選擇,可大幅改善台水或北水從量費率價差低,無法節制浪費的缺點,惟其最高級距費率高,恐會造成用水戶反彈,故新水價方案對用水戶衝擊較輕微,可做為決策者之替代方案。
另一方面,本研究研析全國自來水組織整併後,對自來水事業營運之衝擊,考量經營方式和水價計費方式,依不同之假設條件設定3種調整方案,分析民國106年~130年間各項收入與支出金額推估。結果顯示在電價調漲的因素下,若全國統一採用台水水價收費為較佳之經營模式,可由現況水價虧損9.23億元,降至1.40億元。此外,研提全國統一水價方案,本研究應用前述之理論水價方案,結果顯示自來水事業收益將由現況水價294.13億元,略增為305.58億元,受益戶占總用戶59.86%,受損戶則占總用戶40.14%,依價格彈性理論推估之省水效益為0.36%之售水量。理論水價單月用水1,000度以內之從量費率介於台水公司和北水處之間,於價格彈性推估省水效益時,可減緩因價格過低於台水水價,造成原台水公司用戶鼓勵用水的效應,和對原北水處用戶而言,則可減緩若直接採用台水水價時,對用水戶的衝擊,此外,高用水級距(如3,001度以上)從量費率與台水公司和北水處水價相比,分別調漲每度4.7和8.96元,其漲幅不大可減緩對高耗水戶之衝擊,並可達到省水效益、使高耗水戶負擔更多之目的。
調查研析大臺北地區自來水事業組織調整議題之民意輿情/社會意見部分,初擬完成「大台北地區自來水問卷內容(草案)」,預計於11月底完成問卷調查作業。另針對「大臺北地區自來水事業組織調整與整合」相關議題,已於11月3日舉辦「大臺北地區自來水事業效率經營座談會」第一場次,會中專家學者以「大臺北地區自來水事業組織整合」與「耗水費徵收」為主要討論議題。
總結以上所述,本研究以經濟部水利署之「自來水事業用續經營之水價策略規劃研究」和「水資源價格計算技術之研究」為基礎,了解水價調整是與民眾切身利益相衝突之政策,並參考國外水價調整機制、作法與配套措施,及民意回饋等機制,設計自來水事業問卷和座談會,以此蒐集與論;此外,訂定水價調漲應掌握反映成本、合理收益、節約用水、公平負擔、保障民生,及提升效率六大原則,並依其板新地區經營方案之計算經驗,延伸至北北基和全國地區之水價計算,水價計算不僅止於考慮收入項,另考量節水效益和民眾權益的影響,可供決策者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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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成人(休閒娛樂)
- 關鍵詞:水價結構,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自來水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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