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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未接用自來水區域 調查作業

台灣地區未接用自來水區域 調查作業

  • ISBN/ISSN:9789860472585
  • 出版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 開數:A4
  • 版次:初版
  • 價格:定價$800

書籍介紹

一、計畫緣起與目的
(一) 在民生用水需求及推動經濟建設發展上,自來水是一日不可或缺之重要資源,至103年底全台灣自來水普及率為91.81%,已達先進國家水準,惟仍有部分地區民眾因位處偏遠或其他因素,尚未使用自來水,為瞭解尚未接用自來水地區的用水情形,以為後續作為改善民眾用水環境的依據,爰研提本計畫,先就苗栗縣及屏東縣轄區內,調查分析台灣自來水公司(已下簡稱自來水公司)供水範圍內,未接用自來水的地區與探討民眾未接用自來水之原因;另亦蒐集分析自來水公司供水範圍外民眾的用水情況,期藉由本計畫成果瞭解未接用自來水的地區與原因,並更有效率發揮利用政府資源,改善無自來水地區用水問題。
二、屏東縣基本資料蒐集分析
(一)屏東縣自來水供水區域主要由屏東淨水場供應屏東市、長治鄉及萬丹鄉等地區,另由牡丹及林邊淨水場供應屏南地區,其餘淨水場主要供當地用水所需。依據自來水公司公告民國103年年報最新資料,屏東縣行政區域人口數為847,917人,供水人口數為404,431人,屏東縣自來水供水普及率為47.70%,為我國自來水普及率最低的縣市,主要原因為所處地區位於屏東平原地下水分區,地下水豐沛且取用便利,故皆使屏東居民接用自來水意願不大。屏東縣各鄉鎮自來水供水普及率如表2.1-4。由統計表可知,九如鄉全境皆無接用自來水,故自來水普及率最低,自來水普及率最高者為屏東市,約81.51%。
(二)台灣簡易自來水系統多隸屬直轄市或縣(市)管轄,其相關水權資料除中央主管河川經由該區水資源局核可,其餘地面及地下水權申請亦須向縣市政府申請。各縣市政府在訂定簡易自來水事業管理時均已針對管理單位、組織章程及營運管理辦法進行審核,對於供水區域及水質檢驗也須持續紀錄送交執行機關審核並備查。因此若已登記為簡易自來水事業之簡水系統皆為設備較完善且管理、維護體制較健全之系統,惟各縣市對於水質檢驗、用地取得及水權申請之標準而異,使得因民眾申請意願、未申請水權等因素導致事業登記進度停滯。
(四)根據水利署103年資料庫統計,目前屏東縣簡易自來水系統管理執行機關為屏東縣政府水利處,已知的簡易自來水系統計有94處,其中已登記管理簡易自來水事業共54處。
三、苗栗縣基本資料蒐集分析
(一)苗栗地區主要供水來源為田美攔河堰、永和山水庫及明德水庫,而永和山水庫除供應苗栗竹南地區外,需向北支援新竹地區公共用水。依據自來水公司公告民國103年年報最新資料,苗栗縣行政區域人口數為567,132人,供水人口數為448,600人,屏東縣自來水供水普及率為79.10%,仍有改善空間。目前統計,公館鄉為苗栗縣自來水普及率最低之鄉鎮,自來水普及率最高者為苗栗市,約99.47%。
(二)根據水利署103年資料庫統計,目前苗栗縣簡易自來水系統管理執行機關為苗栗縣政府水利城鄉處,目前苗栗縣區內已知的簡易自來水系統計有84處,目前皆未登記管理為簡易自來水事業。
(三)由台灣自來水公司普及率統計資料可知,苗栗縣自來水供水普及率約79.10 %,約有3.8萬戶未接用自來水,並散布於屏東縣各鄉鎮中,雖能由各鄉鎮供水戶數統計資料粗略了解各鄉鎮內分布戶數多寡,但為更確切求得未接用自來水戶分布之地區資料,則須藉助自來水系統資料蒐集分析,細化未接用自來水戶分布情形。
四、屏東縣接用自來水可行性及自來水延管工程可能性評估
(一)屏東縣本次調查未接用自來水地區,分布於全縣各鄉鎮市,位於自來水供水範圍內未接用戶以屏東市、萬丹鄉、枋寮鄉、林邊鄉、南州鄉及佳冬鄉內較多,在取用水源方面皆以地下水為主要水源,此部分未接用自來水主要原因為第3點(用戶地處水源充足且水質良好地區自行接水容易),次要原因則為第2點。
(二)至於自來水供水範圍外未接用戶分布除前述萬丹鄉、南州鄉外,一般地區中未接用戶較多鄉鎮尚包括潮州鎮、長治鄉、麟洛鄉、九如鄉、里港鄉、鹽埔鄉、萬巒鄉、內埔鄉、竹田鄉及新埤鄉等12鄉鎮,各鄉鎮自來水普及率上未達15%,其中九如鄉全鄉完全為自來水位接用戶,在取用水源方面仍以地下水為主;未接用自來水原因亦以第3點為主,次要原因亦為第2點。
(三)另屏東縣境內包括三地門鄉、霧台鄉、瑪家鄉、泰武鄉、來義鄉、春日鄉、獅子鄉、牡丹鄉及滿州鄉等9個原民鄉,各鄉鎮內已建置自來水供水系統,自來水普及率約為54%左右,取用水源主要為河川水;但因位於偏遠山區,部分區域尚不易接用自來水,原民鄉未接用自來水主要原因為第1點,次要原因亦為第2點。
(四)綜合其他研究報告及本次自來水使用意願調查結果,其他影響自來水接用相關原因尚包括(1) 居民已長期習慣使用既有供水系統,無意願改變既有習慣、(2)居民不喜歡且不習慣自來水餘氯味道,無意願接用自來水、(3)接用自來水後水費相較於原簡易自來水系統收費較高,無意願接用或持續使用、(4)居民雖有意願接用自來水,但受限於政府預算有限,且新增無自來水戶持續增加,並無法立即納入改善計畫。
(五)依據自來水系統供水範圍內各調查點接用自來水評比分數,依分數高低排序優先順序,枋山-1(枋山鄉枋山村)列為第1優先,屏東-16(屏東市瑞光里) 列為第2優先;由於區域條件相近列為第3優先者,包括如屏東-3(屏東市廣興里)、屏東-6(屏東市潭墘里) 、屏東-5(屏東市崇蘭里)、屏東-17(屏東市湖西里)、屏東-8(屏東市豐田里)及林邊-1(林邊鄉竹林村)等共計6處,至於公萬丹-7(萬丹鄉灣內村)順序列於最後。
(六)自來水延管工程估算計畫成本配合環境因素普及率、水源區因子可求得評比指標,當評比指標低於60萬元/戶時,其延管可能性較高,反之,評比指標高於60萬元/戶時,其延管可能性則較低。依據評比指標計算結果可知,一般地區延管可能性較高者所佔比重約達55%,原住民地區延管可能性較高者所佔比重約略相當,所佔比重約為57%左右。再納入意願因子評估結果,一般地區延管可能性較高者所佔比重約降至10%,原住民地區延管可能性較高者所佔比重則降為0%。
五、苗栗縣接用自來水可行性及自來水延管工程可能性評估
(一)苗栗縣本次調查未接用自來水地區,分布於全縣各鄉鎮市,位於自來水供水範圍內未接用戶以苑裡鎮、竹南鎮、後龍鎮及公館鄉內較多,在取用水源方面除少數引用山泉水或河川水外,皆以地下水為主要水源,此部分未接用自來水主要原因為第3點(用戶地處水源充足且水質良好地區自行接水容易),次要原因則為第2點。
(二)依據自來水供水範圍外未接用戶分布除前述鄉鎮外,一般地區中未接用戶較多鄉鎮尚包括通霄鎮、銅鑼鄉、大湖鄉及頭屋鄉等,其在取用水源方面仍以地下水為多;未接用自來水原因亦以第3點為主,次要原因亦為第2點。另苗栗縣境內包括泰安鄉、南庄鄉及獅潭鄉等3個原民鄉,在區位上位於自來水供水範圍外,其因位於偏遠山區,取用水源主要為河川水、山泉水,在水量上易受豐枯季節影響而變化;原民鄉未接用自來水主要原因為第1點,由於距自來水供水系統距離相對較遠,且位處山區地形高差甚大,不利於自來水延管工程推動。
(三)綜合其他研究報告及本次自來水使用意願調查結果,其他影響自來水接用相關原因尚包括(1) 居民已長期習慣使用既有供水系統,無意願改變既有習慣、(2)居民不喜歡且不習慣自來水餘氯味道,無意願接用自來水、(3)接用自來水後水費相較於原簡易自來水系統收費較高,無意願接用或持續使用、(4)居民雖有意願接用自來水,但受限於政府預算有限,且新增無自來水戶持續增加,並無法立即納入改善計畫。
(四)依據前述自來水系統供水範圍內各調查點接用自來水評比分數,依分數高低排序優先順序,公館-8(公館鄉館中村)列為第1優先;由於區域條件相近列為第2優先者,包括如竹南-8(竹南鎮山佳里)、竹南-9(竹南鎮頂埔里)、頭份-2(頭份鎮尖山里)、頭屋-3(頭屋鄉明德村)、卓蘭-1(卓蘭鎮中街里)、苑裡-1(苑裡鎮苑東里)、後龍-10(後龍鎮秀水里)、後龍-20(後龍鎮外埔里)及通霄-8(通霄鎮通南里)等共計9處,至於公館-22(公館鄉五谷村)、苑裡-15(苑裡鎮苑港里)順序列於最後。
(五)自來水延管工程估算計畫成本配合環境因素普及率、水源區因子可求得評比指標,當評比指標低於60萬元/戶時,其延管可能性較高,反之,評比指標高於60萬元/戶時,其延管可能性則較低。依據評比指標計算結果可知,一般地區延管可能性較高者所佔比重約達74%,原住民地區延管可能性較高者所佔比重則偏低,僅約為10%左右。再納入意願因子評估結果,一般地區延管可能性較高者所佔比重約降至59%,原住民地區延管可能性較高者所佔比重則降為0%。
六、簡易自來水工程審查作業參考手冊
(一)簡易自來水工程研訂其審查技術準則,包含基本規劃設計理念(基本資料蒐集、供取水量之合理計算等)、相關設備(取水、貯水、導水、淨水、送水及配水等)工程設計應審查之項目及標準等,以作為簡易自來水工程設置及審查之參考。
(二)現階段簡易自來水工程審查作業係依據「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簡易自來水工程補助申請及管考作業要點」辦理,由水利署就縣市政府或鄉鎮公所提送簡易自來水工程計畫先行書面審查,將初審意見填列於前述「申請補助案審查評估表」,再邀集外聘審查委員、相關單位代表召開審查會議,共同評定各項申請計畫補助優先順序及金額。申請單位依作業要點要求應提送之資料為簡易自來水供水改善工程計畫書,惟部分單位囿於可運用資源有限,所提送工程計畫書內容程度上落差極大,由於提送資料不夠充分,致申請案並無法立即列入評比。
(三)未來簡易自來水工程計畫申請單位可參考手冊內容研提工程計畫書及相關申請資料,而審查單位亦可依手冊相關規定辦理審查核定作業;相較於目前申請、審查作業,配合技術準則制定及要求,申請單位及主管審查單位必須投注更多資源在申請資料準備、檢核及覆核工作,在現有工作負荷下將形成額外之負擔,對於日後簡易自來水工程計畫研提、審查將造成不利影響,可能阻礙工程計畫之推動。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自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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