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中國對琉球王國冊封使節的派遣,最初是始於明永樂二年(一四○四)中山王察度之子式寧的冊封,直至清代同治五年(一八六六)冊封琉球最後的國王尚泰為止,共計二十三次。《明史》〈外國君臣冠服〉項目中,記載「永樂中,賜琉球中山王皮弁、玉圭、麟袍、犀帶,視二品秩」。派往琉球王國冊封使的職位及官階,明清兩代有所不同。明代由冊封尚忠(一四四○-一四四四)起,派遣六科之給事中為正使、行人司之行人為副使,成為慣例,六科給事中之等級是從七品,行人之等級則為正八品。到了清代, 正副使改派由從五品之翰林院的侍講、從六品的修撰,或正七品的編修等擔任。與琉球同為二品官階之越南,冊封使的派遣也同樣為從五品到正從七品的低官。至於明代之冊封正副使受派時的官服,正使是麒麟服,副使則為白澤服,皆是最高位之一品官服。清代由尚敬的冊封(康熙五十八年,一七一九)以後開始有了變化,正副使都同樣著以相當於一品官服之麟蟒服(蟒緞披領袍與麒麟的補褂),並依此成了往後的慣例。遣往琉球之冊封使原為國內的低官,但在冊封期間特別受升等,而以高於琉球國王之一品官階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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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清代、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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