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依據「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目前最新公告(中華民國104年10月13日經授水字第10420209910號)蓄水與引水建造物共計95座,各蓄水建造物每年需辦理安全檢查,公告為水庫者原則上每五年需辦理一次安全評估,以確保設施安全及供水正常,滿足人民生活需求。
上述各蓄水建造物年度檢查報告依據辦法規定由管理單位於翌年1月底前提送主管機關備查,安全評估報告則由各管理單位辦理完成後,報請主管機關審核;本計畫目的為配合水利署業務需要委託專業機構協助辦理蓄水與引水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相關工作專業協。並針對複查及安全評估報告審查提供專業整合性意見提送「經濟部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小組」委員會議討論。同時考量檢查及安全評估工作所需之專業知識及新知補充,故委託專業機構辦理教育訓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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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水庫,檢驗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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