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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7年監察報告書

中華民國107年監察報告書

  • 統一編號GPN:1010800533
  • 出版日期:2019/04
  • 作/編/譯者:監察院
  • 語言:中文
  • 頁數:287
  • 裝訂:平裝
  • ISBN/ISSN:9789860589870
  • 出版單位:監察院
  • 開數:16開
  • 版次:初版
  • 價格:定價$400
書籍介紹

監察院為我國最高監察機關,依據憲法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並得提出糾正案,以及收受人民書狀、巡迴監察、調查、受理公職人員財產、政治獻金、遊說申報、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彙報及裁罰等職權。
本書分別由監察院組織現況、監察院職權行使及檢討過去策勵未來等三篇構成,以107年度為基準,彙集監察院各項工作辦理情形、監察職權行使成果、年度檢討事項、行政革新及未來努力方向等資料編輯成冊,提供各界參考。

目次

■序言
■第一篇 監察院組織現況/1
  第一章 監察院之組織及職能/3
   第一節 監察院之組織/3
   第二節 監察權之職能/6
  第二章 監察委員/8
   第一節 監察委員之產生/8
   第二節 監察委員之規範/8
  第三章 監察院會議暨委員會/10
   第一節 監察院會議/10
   第二節 監察院常設委員會/38
   第三節 監察院特種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及任務編組之組織/48
  第四章 秘書長及幕僚單位/54
  第五章 審計機關/63
   第一節 審計機關之組織及職能/63
   第二節 審計長之產生及規範/67
   第三節 監察院與審計部業務之協調/67
■第二篇 監察院職權之行使/71
  第一章 監察院之職權/73
  第二章 人民書狀之處理/75
  第三章 調查權/81
   第一節 調查權行使之程序/81
   第二節 調查權行使之績效/86
  第四章 糾正權/93
   第一節 糾正權行使之程序/93
   第二節 糾正權行使之績效/96
  第五章 彈劾權/102
   第一節 彈劾權行使之程序/102
   第二節 彈劾權行使之績效/106
  第六章 糾舉權/109
  第七章 巡察權/111
   第一節 巡迴監察/111
   第二節 中央機關巡察/112
   第三節 地方機關巡察/139
  第八章 監試權/158
  第九章 廉政職權/160
   第一節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160
   第二節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166
   第三節 政治獻金/171
   第四節 遊說/177
   第五節 廉政業務E化建置/178
   第六節 廉政業務興革及宣導/182
  第十章 審計權/189
   第一節 預算執行之審核/191
   第二節 年度總決算之審核/193
   第三節 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之審議/198
   第四節 審計權之落實/219
   第五節 審計權行使之績效/248
  第十一章 人權保障工作/251
   第一節 人權保障工作之推展/251
   第二節 人權保障工作之績效/257
  第十二章 國際事務工作/262
   第一節 國際監察事務之推展/262
   第二節 國際事務工作之績效/263
■第三篇 檢討過去策勵未來/273
  第一章 各項檢討/275
   第一節 檢討過去/275
   第二節 行政革新/278
   第三節 各項活動辦理情形/281
  第二章 未來努力方向/285

序言/導讀

序言 監察院於五權憲法架構下,獨立行使職權,職司「整飭官箴」、「澄清吏治」、「保障人權」、「紓解民怨」等重要工作,對於違法失職案件向來嚴加調查,追究違失機關行政責任,促使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知所警惕。此外,監察院作為國家人權院,致力保障人權,維護民眾權益,並秉持高度之使命感,肩負監督政府之責,以確保政府能良善治理。 第5屆全體監察委員秉持超然獨立之原則,積極行使監察職權,促進政府善治。107年監察職權之行使,通過彈劾案計18案,彈劾人數計有36人,另通過糾正案100案、函請改善案306案。各機關因參考或依據監察院糾正案、函請改善案,進而獲致財務增益績效逾新臺幣(下同)161億9,695萬元,包含節省公帑達2,801萬元、間接促成政府歲入增加161億6,894萬元。各機關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計703項、增修法令計155項、廢止法令計2項。 107年監察院處理人民書狀計16,212件,其中涉及人權議題者計14,014件,占86.4%。另審議通過並經調查委員作出判斷及勾選之345案調查報告中,有221案涉及各類別人權議題,占64.1%,其中涉及生存權及健康權(54案)位居第一、司法正義(35案)次之、財產權(34案)再次之,顯見人權保障之落實,仍有待政府機關共同努力。 監察院亦貫徹執行陽光法令,107年廉政案件裁罰處分計138件,其中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29件、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1件、違反政治獻金法108件;另政治獻金辦理繳庫計46件,切實執行陽光四法。另為增進社會大眾對監察職權之瞭解,107年應各機關(構)及學校之邀請,已完成22場宣講活動,參與人次計約2,303人次;蒞院參觀人數亦達約3,271人次,並安排同仁或導覽志工介紹監察職權、古蹟建築歷史及特色,計171場次。 為有效拓展國際參與,監察院積極與國際監察、人權組織或機關(構)進行交流合作,108年將主辦「第31屆澳紐及太平洋地區監察使年會暨人權工作國際研討會」,以提升國際能見度,讓各國瞭解我國於保障人權、促進善治之努力與貢獻。展望未來,監察院仍將持續善盡職責,監督政府各項行政作為皆能符合人權標準,落實執行國際人權公約,共同為國家廉能及民眾福祉奉獻心力,以符人民之期望。 監察院院長 中華民國108年4月30日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監察報告書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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