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司法院修改、增訂「法院組織法」及「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建構終審法院之大法庭制度,於審判權作用內建立適當統一法律見解機制,並廢除判例選編、決議制度。為使實務運作順利,當有就新制內容、運作流程及效力等相關事宜進行說明之必要,爰編著「大法庭制度問答集」。
目次
一、大法庭建置
二、大法庭開啟
三、大法庭組織
四、大法庭程序
五、大法庭裁定效力
六、判例選編、決議制度廢除
七、大法庭制度施行後之釋憲
八、其他
附錄
編/著/譯者簡介
本書為司法院司法行政廳編輯。
序言/導讀
司法院為了強化終審法院統一法律見解的功能,推動建立大法庭制度,而最高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制度已於民國 108 年 7 月 4 日正式上路,我國司法已邁入新的篇章,未來統一法律見解的方式將更符合司法權的本質。大法庭制度實施後,判例選編及決議制度也一併廢除。相較於判例、決議,大法庭須對外公開,舉行言詞辯論,讓檢察官、當事人律師、甚至專家學者都參與表達意見。當統一法律見解過程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社會多元觀點有機會進入法庭、影響法官,人民會更願意相信司法的決定是周全、禁得起考驗。
在大法庭制度實施後,終審法院所有的判決都是判決先例,都對下級審發揮相同的拘束效力。終審法院也要遵守自身的判決先例,即使有多庭存在,也不會出現見解歧異的情形。也就是說,在大法庭制度實施後,一方面透過大法庭的途徑,統一終審法院各個庭之間的法律見解,另一方面,透過審級制度的途徑,拘束下級審法律見解。
大法庭制度為一嶄新的制度,為使各界瞭解新制度,以利實務運作,司法院選出具代表性之問題,由本院司法行政廳召開多次「大法庭相關子法諮詢會議」,邀集學者專家、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討論,再經司法行政廳研議而撰寫釋疑,彙集成冊出版。希望本書的出版,能幫助各界人士迅速瞭解大法庭新制,並有助於學術及裁判實務的發展。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大法庭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200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司法院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司法院司法行政廳
姓名:尤小姐
電話:23618577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