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政府施政之公開與透明,乃是國家邁向民主化與現代化的指標之一。政府機關皆應依本法盡力將政府資訊置於陽下,主動公開或提供人民,滿足其「知的權利」。惟人民固有「知的權利」,但在符合憲法第23條的範圍內,仍得以法律為必要的限制。為避免爭議,本法亦賦予政府資訊申請人,對於政府機關就其申請提供、更正或補充政府資訊所為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請行政救濟之權利。本書係延續過去出版品,增補更新解釋及裁判見解,提供各界參考。
目次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政府資訊之主動公開
第三章申請提供政府資訊
第四章政府資訊公開之限制
第五章救濟第六章附則
編/著/譯者簡介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民法、信託法規、財團法人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 動及執行。 二、行政程序法規、行政罰法規、行政執行法規、國家賠償法規制(訂) 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動及執行。 三、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 釋、推動及執行。 四、鄉鎮市調解法規、仲裁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動、 執行、業務之指導及監督。 五、各機關適用法規之諮商。 六、行政執行署業務之聯繫及協調。 七、各級檢察機關協助處理國家賠償事件業務之督導、考核。 八、其他有關法律事務事項。
序言/導讀
本部前曾分別出版「政府資訊公開法問答暨解釋彙編」第一版至第三版,及「政府資訊公開法裁判要旨彙編」第一版、第二版,作為人民行使權利或行政機關處理相關案件之參考,獲得各界重視及熱烈迴響。本次蒐集自101年12月至107年12月之本部函釋及司法裁判見解為一冊發行,希冀提供學術研究或實務工作有所助益。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政府資訊公開法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420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法務部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綜合規劃司
姓名:文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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