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本書編輯內容,除收錄現行鄉鎮市調解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外,並將法務部或內政部函復各機關之法規釋答資料增補至108年9月底止,依時間順序重新編排。
目次
一、鄉鎮市調解條例
(98年12月30日修正)1
二、法院移付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辦法
(98年5月13日訂定)9
三、法院適用鄉鎮市調解條例應行注意事項
(97年8月15日修正)12
四、鄉鎮市調解績優人員獎勵要點
(108年4月29日修正)16
五、法務部鄉鎮市調解獎勵金核發要點
(107年4月27日修正)22
六、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幹事設置基準
(95年9月25日修正)26
七、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委員遴選及優先續聘參考
指標
(法務部103年6月20日法律字第10303507240號函)27
八、相關行政函釋
(新增至108年9月)30
九、鄉鎮市調解條例―英文版239
編/著/譯者簡介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民法、信託法規、財團法人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 動及執行。 二、行政程序法規、行政罰法規、行政執行法規、國家賠償法規制(訂) 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動及執行。 三、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 釋、推動及執行。 四、鄉鎮市調解法規、仲裁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動、 執行、業務之指導及監督。 五、各機關適用法規之諮商。 六、行政執行署業務之聯繫及協調。 七、各級檢察機關協助處理國家賠償事件業務之督導、考核。 八、其他有關法律事務事項。
序言/導讀
我國地方民情向來重視敦親睦鄰、講求人情味,提倡以「和」為貴,而鄉鎮市調解制度最大的特色,就是由地方上的人解決地方上的事,以溝通疏解對立,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化干戈為玉帛,以達到息訟止爭、促進社會和諧的目的,亦可減輕司法機關沉重的案件負擔,避免過多的案件進入司法體系,是我國民間社會具有特色且重要的一種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有助於合理分配司法資源,促進司法之效率。
107年全國鄉鎮市調解績效相當亮眼,結案件數總計14萬522件,其中成立件數有11萬2,774件,成立比率為80.3%,首度突破8成,成立件數及比率均創下歷年新高,足認民眾利用鄉鎮市調解制度解決糾紛之意願及成效已大幅提升,此要感謝許多在地方上辛勞服務的第一線調解工作人員。本部為「鄉鎮市調解條例」之法律主管機關,推動調解業務向屬本部之重要施政,本次增修「鄉鎮市調解法令解釋彙編」,主要係為因應「法務部鄉鎮市調解獎勵金核發要點」、「鄉鎮市調解績優人員獎勵要點」等行政規則之修正,另有部分行政函釋因與新近見解未盡相符而不再援用,亦有必要予以刪除以免遭致誤解,惟仍一本初衷,以供調解工作人員及社會各界查閱參考為本書基本目標,故未變更編排之基本架構。
本書編輯內容,除收錄現行鄉鎮市調解條例及相關法令外,並將函復各機關之法規釋答資料增補至108年9月底止,依時間順序重新編排。本書編輯限於人力及時間短促,編校若有疏漏,尚祈先進賢達賜教指正。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鄉鎮市調解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250
授權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