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為使僑生同學瞭解相關的各種問題及法令,僑務委員會特編印僑生手冊,除以文字敘述外,更輔以流程圖表,期能藉此解答僑生各項切身問題,並對學校僑輔人員在處理問題上有所幫助。
目次
委員長的祝福
前言
與僑生權益有關法令規定重點內容(必讀資料)
第一章 自行回國僑生核轉入學相關規定
第二章 居留
第三章 出入國
第四章 僑生相關證明核發
第五章 僑生兵役
第六章 優良僑生獎助學金
第七章 清寒僑生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
第八章 清寒僑生助學金
第九章 僑生申請工作許可
第十章 畢業僑生留臺實習、工作相關規定
第十一章 僑生傷病醫療保險
第十二章 僑生醫療急難救助及喪葬慰問
第十三章 在學僑生社團輔導及補助
第十四章 畢業僑生海外社團輔導及組設
第十五章 年度僑生活動概要
附錄一 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附錄二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附錄三 入出國及移民法(節錄)
附錄四 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附錄五 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
附錄六 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附錄七 僑務委員會補助僑生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要點
附錄八 教育部核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要點
附錄九 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
附錄十 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
附錄十一 僑務委員會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
附錄十二 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僑民學校輔助金要點
附錄十三 在學僑生每年可獲得之各項獎助學金、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一覽表
附錄十四 在學僑生社團組設及輔導要點
附錄十五 僑務委員會補助在學僑生社團舉辦活動要點
附錄十六 僑務委員會補助在學僑生社團發行刊物要點
附錄十七 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
附錄十八 海外回國就學僑生醫療急難及喪葬慰問金發給要點
附錄十九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
附錄二 十 海外留臺畢業僑生社團聯繫與服務要點
附錄二十一 畢業僑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要點
附錄二十二 就業服務法(節錄第五章至第七章)
附錄二十三 外國留學生、僑生及港澳生申請工作許可注意事項及書表
附錄二十四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附錄二十五 申請聘僱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應備文件
附錄二十六 僑務委員會組織及職掌
附錄二十七 僑務委員會僑生處職掌表
附錄二十八 教育部辦理僑生業務單位職掌摘要
附錄二十九 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僑生學業輔導實施要點
附錄三 十 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僑生輔導工作實施要點
附錄三十一 僑務委員會僑生緊急事件通報單
附錄三十二 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參加招生學校作業須知
附錄三十三 僑務委員會補助僑(華)生技職專班經費作業要點
附錄三十四 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辦理畢業僑生留臺創業貸款專案信用保證要點
附錄三十五 僑務委員會鼓勵泰緬僑民學校聘用畢業僑生擔任教師經費補助要點
附錄三十六 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
附錄三十七 各大學校院地址電話一覽表
編/著/譯者簡介
政府重視海外僑民事務,早在民國15年10月,即設立「僑務委員會」,直隸國民政府。民國20年12月,制定公布「僑務委員會組織法」,改隸於行政院,會內設秘書、僑民管理、僑民教育等3處及文書、事務、僑民指導、移民、教育指導、文化事業等6科,民國21年4月,僑務委員會正式成立。
民國35年12月,國民大會制定頒布之「中華民國憲法」,將僑務列入「基本國策」,明訂保護僑民權益、應扶助並保護僑居國外之國民經濟事業發展、獎勵或補助僑民教育事業,之後憲法增修條文更將保護僑民政治參與列入,顯見政府對僑民權益之重視。
民國70年12月,僑務委員會組織法修正,並增設副首長由原定2人修訂為2或3人。民國74年3月,僑務委員會於美國舊金山成立第一個為海外僑民服務的「文教服務中心」,之後逐步增設海外服務據點,分別於美國、加拿大、巴西、菲律賓、澳大利亞等地設立16處「文教服務中心」,不僅為服務僑胞據點,更是展現臺灣多元文化櫥窗。
為應僑務工作需要,行政院民國100年11月修正僑務委員會組織法,並自民國101年9月起施行。組織改造後,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修訂為2人,1位為政務副委員長,1人為常務副委員長,會內設有綜合規劃處、僑民處、僑教處、僑商處、僑生處、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主計室及資訊室等10個一級單位(5處5室),以及僑務通訊社與法規會等2個常設性任務編組,以服務廣大僑眾。
序言/導讀
委員長的祝福
鼓勵華裔子弟來臺升學是僑務工作中最重要的工作項目之一,也是我國最成功的教育政策。政府 60 餘年來多方鼓勵海外華裔子弟來臺升學,目的就是希望海外年輕世代能親自感受並傳承固有文化、體會民主政治、為我國社會注入國際化活水,學成歸國後能在政治、經濟及學術等各領域上有傑出表現,提升華人社經地位,也成為臺灣的堅實後盾。經統計,臺灣已培育幾近 13 萬畢業留臺校友,為各國及僑社培育無數人才,留臺校友也成為政府推動國際合作及文教交流的一大助力。
為持續吸引世界各地更多優秀僑(華)生來臺升學,培育渠等成為臺灣及海外僑臺商企業所需之特色專業人才,填補我國人力及人才之缺口,僑務委員會賡續提供完善的僑(華)生在學輔導措施與照護,如新僑(華)生接機服務、僑(華)生社團補助、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獎助學金、醫療急難救助、僑保及清寒僑(華)生健保補助、高職建教僑(華)生專班就學貸款信用保證等,這些完整的輔導,讓海外家長放心地將孩子交給臺灣。另外,僑務委員會亦鼓勵僑(華)生透過「評點配額制」留臺發展,並協調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提供留臺創業貸款額度保證,幫助有志創業的畢業僑(華)生一臂之力。
針對上述的僑輔照護措施而衍伸出的國內法規錯綜複雜,僑務委員會為了使僑輔人員在工作上更加簡便、同時讓僑(華)生們熟知與自身權益相關之法規,每年定期更新及彙編「中華民國僑生手冊」,並提供電子書版本於本會官方網站,歡迎僑輔人員與僑(華)生同學上網瀏覽、多加利用僑務委員會精心編製的知識庫。
歷年來全臺各大專院校僑輔人員對僑(華)生的用心付出,讓世界各地的留臺校友感激,使得他們返回僑居地後,仍願意為臺灣發聲,在此本人向僑輔人員們表達最深的感激及欽佩!如果沒有大家用愛心及耐心照顧遠渡重洋來臺升學的孩子們,當他們在臺灣的家人,僑(華)生政策也不會是我國最成功的政策之一,未來仍需各校僑輔人員繼續付出、提供更好的照護,為未來培養新世代年輕、有活力的新生力量。最後,期勉同學們能在臺灣習得專業與一技之長,在臺灣實現自己的夢想!
僑務委員會 委員長 吳新興
中華民國 108 年 11 月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英文題名:HANDBOOK FOR OVERSEAS COMPATRIOTS STUDENTS
- 出版品網址(線上版或試閱版):連結
- 適用對象:青少年,成人(業務參考),成人(學術性),成人(休閒娛樂)
- 關鍵詞:僑民教育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282
授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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