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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稻米產業的競爭力與發展

台灣稻米產業的競爭力與發展

  • 統一編號GPN:1010900110
  • 出版日期:2020/01
  • 作/編/譯者:翁嘉禧
  • 語言:中文
  • 頁數:325
  • 裝訂:平裝
  • ISBN/ISSN:9789869820509
  • 出版單位:國立中山大學
  • 開數:18開
  • 版次:初版
  • 價格:定價$350
書籍介紹

本研究之發現與建議可參閱本書第八章,謹摘錄如下:
1.在WTO架構下,若在無任何保護政策下,台灣稻米價格將大幅下跌,農業人口可能大幅流失,但如能找到更好出路,反而可藉此來解決農業人口過剩與人力資源浪費等問題。 2.當本地稻米受到嚴格保護時,市場需求並未受到應有的重視,但當加入WTO後,以消費者為導向之競爭策略,將是最基本之訴求。唯有這樣的認知與體會,台灣稻米競爭力才能提升。 3.雖然保價收購的主要目的在保證稻農某一部份的所得,但此一目的可以透過現金給付政策所替代,用最小的市場干預方式達成,亦能符合WTO削減補貼之要求。 4.基於遵守WTO規定之AMS削減幅度內,政府同時實施稻米保價收購及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此兩項政策是維持穀價水準一體兩面的方法,均希望藉由降低稻作耕種面積與減少市場稻米供給量來提高穀價。現行保價收購制度下之政府財政負擔雖逐年減少,但其支出乃是政府為穩定農民所得,當關稅化後,此政策將會受到重大影響,因此,稻米保價收購制度仍應採漸進方式,逐步調整價格支持政策為宜。 5.在增加休耕面積,將部份稻田轉為生態與資源用途,在政策上成本較低,亦是可接受又容易達成稻米減產的目標,但是休耕面積應維持多少,並能兼顧農地生產、生活與生態之機能,則是值得研究的問題。 6.在關稅配額政策下,由於進口米採取加價措施並配合進口量的管制,並透過調整國內稻米生產達到供需平衡,縮小我國與國際市場稻米價之價差。但另一方面政府需規範進口糧商聯合操控進口米的標售持續流標,再將進口米與國產米混合出售至消費市場謀取暴利,政府與農民皆是最大的受害者。因此,政府應修訂稻米進口標售制度,及對稻農補貼措施應該朝向以直接補貼來取代目前的價格支持政策。 7.在安全與口味為最主要的購買選擇因素時,建立台灣國產米『好口味、重安全』的產品形象實為當務之急。依消費者的看法,食米產地是代表食米安全與口味的重要因素,出產地是否受到污染,米是否好吃,或具有知名度,都是在選擇食米時重要的考慮因素。稻米的同質性很高,尤其經加工變形後更不易加以區隔。所以,在食米的包裝上強調出產地,保存期限,CAS或良質米標記,提升消費者對國產米的認同。 8.在高品質進口米衝擊與消費者對稻米品質需求日益高漲的之下,為了確保國產米之市場佔有率,對於國產米應該及早建立分級制度,按不同的品質給予不同的收購價格,以期擴大價格差距,同時誘導生產者栽培更適合國人口味的良質米。 9.在分析台灣稻米市場的買賣雙方時,發現運銷通路複雜的確會造成運銷成本的提高,如何縮短行銷通路的階數,以減少中間之剝削,並加強上、下游整合是當務之急,如組成大規模的配銷中心,在降低成本上應該會有很大的幫助。 10.經由SWOT分析,台灣所採路線是發展良質米,才有別於國際競爭的產品,同時才會有更好的發展空間。政府宜審慎推薦良質米品種輔導農民種植,加強良質米的製銷品質管制,促使其生產出高品質稻米,價格上則是擴大與一般稻米的價差。 11.關稅化下的稻米政策,將帶給台灣稻米產業與供給的不確定性,因此,糧食安全問題更值得重視,政府應加強輔導代收存糧的糧商,及加強儲藏與運銷的能力,將轉由民間來處理,而政府可與民間訂立契約關係,以取代緊急所需糧食之供應。 12.依據糧食管理法規定,稻米輸入配額之對象,需要事先取得糧商登記證,其經營的糧食種類應列有稻米、米食製品等,政府可以讓國內的稻農可以組織類似的團體,從事進口商的角色,將其進口稻米所獲得的利潤,全數補償稻農,或作為相關補助基金,讓外國所生產稻米交由國內稻農買賣,應能減低稻農之反彈。 13.透過五力分析與市場定位分析顯示,發現台灣所面臨的潛在競爭者包括二類,一是以低成本米為主力的國家(如:美國),另一是發展高級米的國家(如:日本),而泰國與中國大陸則是兼有兩種策略性競爭產品,根據研究結果認為台灣應發展良質米,並強調品牌與品質的重要性。當國內稻米受到嚴格保護時,市場需求並未受到應有的重視,但當加入WTO後,以消費者為導向之競爭策略,將是最基本之訴求。唯有這樣的認知與體會,台灣稻米競爭力才能提升。 14.台灣稻米政策上無論是保價收購與轉作休耕或水旱田利用調整,均希望藉由增加政府庫存米與減少市場稻米供給量來提高穀價。保價收購的政府米,主要以外銷補貼或加工飼料米方式處理,然而在中美稻米貿易協定中,限制稻米外銷,使轉作與休耕成為稻米減產的主要措施。 15.最後針對台灣稻米管理制度之調適方向,建議為符合WTO對於個別產品應有補貼上限之要求,需對農業補貼政策作通盤性檢討,在稻米產業方面,除應提早推動各項結構調整措施,過渡期間應續辦理稻穀保價收購,維護稻農收益外,同時參考美國、日本、韓國及歐盟之穀物補貼政策,直接現金給付措施對農業經營的影響,研擬所得與生產價格分離之措施,希望在確保農民收益的前提之下,避免具有扭曲貿易效果的補貼金額繼續增加。

目次

第一章 緒論....................1
第二章 WTO有關稻米協定與各國因應政策....................31
第三章 台灣稻米產業現況與競爭力分析....................67
第四章 台灣稻米政策的評析(1945-2018年)....................91
第五章 實證分析方法....................127
第六章 生產者的實證分析....................141
第七章 消費者的實證分析....................167
第八章 結論與建議....................215
附錄....................229
參考文獻....................293

編/著/譯者簡介

翁嘉禧
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科學博士
國立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教授
曾憲郎
美國康乃爾大學農業經濟學博士
國立中山大學經濟學研究所副教授
鄭博文
國立中山大學企業管理學博士
國立屏東大學不動產經營學系副教授

序言/導讀

2002年1月我國成為WTO的會員會之一,對國內某些產業發展有相當正面的助益、但相對的也讓一些產業面臨國際上強烈的競爭,本研究針對在WTO的規範下,台灣稻米產業如何因應國際化的衝擊並開展新的契機。回顧自從加入WTO後,我們必須遵守最低進口承諾,如沒有適當的配套措施,勢必會影響台灣的稻米價格及稻農所得;最低進口承諾其實是一短期性的因應對策,長期而言,台灣稻米政策仍宜導向關稅化的因應,此時台灣的稻米價格將不再受到任何保護,因此,如何提升稻米政策可以有兩種選擇,一是限量進口政策、二是關稅化政策,台灣應該如何選擇?攸關著政府財政支出、農民所得、消費者福利三者的變動,本研究目的也就是基於上述的觀點出發,故應該如何制訂出一套適當的稻米產業政策與配套作為,是值得關切的重大議題。 在限量進口政策或關稅化政策下,我們所能採行的對策為何?是不是要放棄保價政策?休耕、轉作的數量為何?對農民的補貼為何?本研究嘗試以系統分析的方法,蒐集數年前高屏地區的資料,透過供需模型,模擬在不同關稅值下進口量對米價的影響,這也牽動著各項重要政策的財政支出、農民所得、消費者福利等數據之變化。雖然調查資料是在2007年8月,距今已有數年,惟觀察當時與今日台灣消費傾向,產業情景與世界產業趨向,雖然有一些變化,經多方觀察與驗證,大部分數據資料與研判,仍有高度參考運用價值,故仍繼續採用。我們透過研究得出一些具體的數據,進一步探討農民收益該如何維持?政府補貼制度應該如何設計?消費者福利應該如何保障?同時透過實際訪談調查的方式,訪問相關從業人員,試圖兼顧理論與實際,努力設計一套新的對策,俾供相關單位參考。 本研究採用SWOT的分析方法,觀察範圍著重在南台灣與花東地區,主要是針對高屏地區稻米產業本身的優勢、劣勢作一調查研究。目的是在於確認南台灣地區稻米產業在WTO環境下所擁有的各種有利機會、以及所有可能產生負面的的威脅;透過充分的評估稻米產業本身的生產成本、稻米品質、市場競爭力與品牌形象等。另一方面外部環境分析包含了相關外國稻米進口價格、稻米產銷談判、競爭者的動態、市場需求的潛力與演變、通路系統的消長等。針對內部因素評估後,可以得知我們的優勢、弱勢(SW);而就外部環境評估後,可預期擺在產業面前的有利機會與不利威脅(OT),才能夠掌握環境的發展機會與避開環境的威脅。 本研究進一步試圖以STP分析,將世界稻米市場區分為若干個群體,大致上可分為出口國與進口國兩種,而國際農產品市場,其實就是各國農業政策下的剩餘農產品傾銷與創匯市場。已開發國家為保護本國農業,傾倒過剩農產品到國外是非常普遍的狀況,透過對這些出口國的研究來了解他們稻米價格、稻米品質、生產成本,將可作為我們生產稻米與選擇目標市場的參考。 STP分析顯示,國內稻米生產最好能夠定位在差異化或專精化策略上,未來的稻米市場若非高品質及低價格,而適合台灣發展的這兩種策略,皆強調品牌與品質的重要性,政府應該多加輔導良質米廠商,並且推薦品種給農民種植,所生產出來的良質米在市場上所賣的價格,已經足夠抵消掉因為減產或休耕所減少的所得部分。 將以高屏地區為主所生產的稻米定位在高品質、高價格、或高品質、低價格優質米,也就是所謂的產品定位,所謂的產品定位說法,就是「一個產品或品牌在消費者心目中的位置」,我們可以透過定位圖來說明。台灣目前所生產稻米的品質與價格則座落在第四象限,未來台灣稻米的生產可以往一、二象限發展,所以我們可以針對如何進入這兩個市場,作一些策略上的具體分析。 加入WTO後,國內稻米的生產將逐漸失去政府的保護,這也顯示稻農將為消費者而生產,而非同早期所謂在為符合政府計畫而生產。唯有這樣的認知與體會,台灣的稻米競爭力才會提升。因此,如何提高其競爭力,增強市場之需求,並使國產米與進口米在消費者的心目中作一有效的區隔,以增加國人對國產米之認同,將是稻米產業未來發展的重點。 本研究之發現與建議可參閱本書第八章,謹摘錄如下: 1.在WTO架構下,若在無任何保護政策下,台灣稻米價格將大幅下跌,農業人口可能大幅流失,但如能找到更好出路,反而可藉此來解決農業人口過剩與人力資源浪費等問題。2.當本地稻米受到嚴格保護時,市場需求並未受到應有的重視,但當加入WTO後,以消費者為導向之競爭策略,將是最基本之訴求。唯有這樣的認知與體會,台灣稻米競爭力才能提升。3.雖然保價收購的主要目的在保證稻農某一部分的所得,但此一目的可以透過現金給付政策所替代,用最小的市場干預方式達成,亦能符合WTO削減補貼之要求。4.基於遵守WTO規定之AMS削減幅度內,政府同時實施稻米保價收購及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此兩項政策是維持穀價水準一體兩面的方法,均希望藉由降低稻作耕種面積與減少市場稻米供給量來提高穀價。現行保價收購制度下之政府財政負擔雖逐年減少,但其支出乃是政府為穩定農民所得,當關稅化後,此政策將會受到重大影響,因此,稻米保價收購制度仍應採漸進方式,逐步調整價格支持政策為宜。5.在增加休耕面積,將部份稻田轉為生態與資源用途,在政策上成本較低,亦是可接受又容易達成稻米減產的目標,但是休耕面積應維持多少,並能兼顧農地生產、生活與生態之機能,則是值得研究的問題。6.在關稅配額政策下,由於進口米採取加價措施並配合進口量的管制,並透過調整國內稻米生產達到供需平衡,縮小我國與國際市場稻米價之價差。但另一方面政府需規範進口糧商聯合操控進口米的標售持續流標,再將進口米與國產米混合出售至消費市場謀取暴利,政府與農民皆是最大的受害者。因此,政府應修訂稻米進口標售制度,及對稻農補貼措施應該朝向以直接補貼來取代目前的價格支持政策。 7.在安全與口味為最主要的購買選擇因素時,建立台灣國產米『好口味、重安全』的產品形象實為當務之急。依消費者的看法,食米產地是代表食米安全與口味的重要因素,出產地是否受到污染,米是否好吃,或具有知名度,都是在選擇食米時重要的考慮因素。稻米的同質性很高,尤其經加工變形後更不易加以區隔。所以,在食米的包裝上強調出產地,保存期限,CAS或良質米標記,提升消費者對國產米的認同。 8.在高品質進口米衝擊與消費者對稻米品質需求日益高漲的之下,為了確保國產米之市場佔有率,對於國產米應該及早建立分級制度,按不同的品質給予不同的收購價格,以期擴大價格差距,同時誘導生產者栽培更適合國人口味的良質米。 9.在分析台灣稻米市場的買賣雙方時,發現運銷通路複雜的確會造成運銷成本的提高,如何縮短行銷通路的階數,以減少中間之剝削,並加強上、下游整合是當務之急,如組成大規模的配銷中心,在降低成本上應該會有很大的幫助。 10.經由SWOT分析,台灣所採路線是發展良質米,才有別於國際競爭的產品,同時才會有更好的發展空間。政府宜審慎推薦良質米品種輔導農民種植,加強良質米的製銷品質管制,促使其生產出高品質稻米,價格上則是擴大與一般稻米的價差。 11.關稅化下的稻米政策,將帶給台灣稻米產業與供給的不確定性,因此,糧食安全問題更值得重視,政府應加強輔導代收存糧的糧商,及加強儲藏與運銷的能力,將轉由民間來處理,而政府可與民間訂立契約關係,以取代緊急所需糧食之供應。 12.依據糧食管理法規定,稻米輸入配額之對象,需要事先取得糧商登記證,其經營的糧食種類應列有稻米、米食製品等,政府可以讓國內的稻農可以組織類似的團體,從事進口商的角色,將其進口稻米所獲得的利潤,全數補償稻農,或作為相關補助基金,讓外國所生產稻米交由國內稻農買賣,應能減低稻農之反彈。 13.透過五力分析與市場定位分析顯示,發現台灣所面臨的潛在競爭者包括二類,一是以低成本米為主力的國家(如:美國),另一是發展高級米的國家(如:日本),而泰國與中國大陸則是兼有兩種策略性競爭產品,根據研究結果認為台灣應發展良質米,並強調品牌與品質的重要性。當國內稻米受到嚴格保護時,市場需求並未受到應有的重視,但當加入WTO後,以消費者為導向之競爭策略,將是最基本之訴求。唯有這樣的認知與體會,台灣稻米競爭力才能提升。 14.台灣稻米政策上無論是保價收購與轉作休耕或水旱田利用調整,均希望藉由增加政府庫存米與減少市場稻米供給量來提高穀價。保價收購的政府米,主要以外銷補貼或加工飼料米方式處理,然而在中美稻米貿易協定中,限制稻米外銷,使轉作與休耕成為稻米減產的主要措施。 15.最後針對台灣稻米管理制度之調適方向,建議為符合WTO對於個別產品應有補貼上限之要求,需對農業補貼政策作通盤性檢討,在稻米產業方面,除應提早推動各項結構調整措施,過渡期間應續辦理稻穀保價收購,維護稻農收益外,同時參考美國、日本、韓國及歐盟之穀物補貼政策,直接現金給付措施對農業經營的影響,研擬所得與生產價格分離之措施,希望在確保農民收益的前提之下,避免具有扭曲貿易效果的補貼金額繼續增加。 本書經歷多年的準備與考驗,我們秉持「磨刀不誤砍柴工」、「灯草也能作橋樑」與「天道酬勤」的訓勉,終於大功告成,在此,首先要感謝國立中山大學提供許多寶貴的資源,包括本校社會科學院、國家政策研究中心、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與相關單位的贊助與支援,其次要感謝南台灣許多縣市的農會與稻米有關合作協會等單位的配合調查與提供寶貴資料。感謝許多師長之鼓勵,以及三位外負委員的寶貴意見,讓本書修訂得更完備,也要感謝楊承儒、李如容、吳達凱、林聖偉、林雍晴、陳曉菁、陳冠璇等研究生的辛勤訪調與彙整打印資料。最後,還要感謝家人的包容與協助,讓我們能專注於教學與研究工作,謹表示最誠摰的謝意。本書由於探討層面較廣、產業的產銷複雜及國際上的競爭激烈,因此,許多議題仍學術前輩與專家的關注,由於吾等才疏學淺,或許仍有一些牽強附會,故繆誤及疏漏之處難免,尚祈請各界先進同好,不吝批評賜教。

分類
  • 書籍分類 :財金產業
  • 出版品分類:圖書
  • 主題分類: 農業環保
  • 施政分類: 農業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農業政策、稻米產業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325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國立中山大學出版社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研發處 姓名:廖彗君 電話:07-5252000#2615 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