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本書篩選近年來與行政執行法管收、限制住居相關之司法裁判,按裁判所涉主要爭點分類編排,彙整相關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高等法院及高等行政法院之裁判,摘錄要旨,並標註重要內容,以瞭解相關司法裁判見解之脈動及發展,俾供實務工作或學術研究之參考。
目次
第一章 管收
第一節 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第二節 顯有逃匿之虞
第三節 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
第四節 拒絕報告或虛偽報告財產狀況
第五節 管收事由時點之認定
第六節 公司負責人之責任
第七節 管收必要性及其他程序事項
第二章 限制住居
第一節 故不履行及隱匿或處分財產
第二節 限制住居事由時點之認定
第三節 公司負責人之責任
第四節 其他程序事項
編/著/譯者簡介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民法、信託法規、財團法人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 動及執行。 二、行政程序法規、行政罰法規、行政執行法規、國家賠償法規制(訂) 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動及執行。 三、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 釋、推動及執行。 四、鄉鎮市調解法規、仲裁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動、 執行、業務之指導及監督。 五、各機關適用法規之諮商。 六、行政執行署業務之聯繫及協調。 七、各級檢察機關協助處理國家賠償事件業務之督導、考核。 八、其他有關法律事務事項。
序言/導讀
行政執行法為行政作用法之一環,規範相關公權力執行措施與權利救濟事項,其中有關「管收」及「限制住居」之執行方法,涉及人民人身自由及居住遷徙自由等憲法基本權利之干預及侵害,行政執行機關於實施上開強制執行措施時,自應慎重;在法治國家下,本於「有權利必有救濟」之原則,行政執行措施是否違法侵害人民權益,受侵害者自得尋求司法救濟,由司法權審查行政作為之合法性。職是,相關司法裁判見解之脈動及發展,即甚具參考價值。
有鑑於此,本書篩選近年來與行政執行法管收、限制住居相關之司法裁判,按裁判所涉主要爭點分類編排,彙整相關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高等法院及高等行政法院之裁判,摘錄要旨,並標註重要內容,俾利查閱參考,希冀對於實務工作或學術研究,均能有所裨益。又本書編輯限於人力及時間短促,編校若有疏漏,尚祈先進賢達賜教指正。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行政執行法,管收,限制住居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540
授權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