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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8年監察報告書

中華民國108年監察報告書

  • 統一編號GPN:1010900526
  • 出版日期:2020/04
  • 作/編/譯者:監察院
  • 語言:中文
  • 頁數:301
  • 裝訂:平裝
  • ISBN/ISSN:9789865431822
  • 出版單位:監察院
  • 開數:16開
  • 版次:初版
  • 價格:定價$400
書籍介紹

監察院為我國最高監察機關,依據憲法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並得提出糾正案,以及收受人民書狀、巡迴監察、調查、受理公職人員財產、政治獻金、遊說申報、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彙報及裁罰等職權。
本書分別由監察院組織現況、監察院職權行使及檢討過去策勵未來等三篇構成,以108年度為基準,彙集監察院各項工作辦理情形、監察職權行使成果、年度檢討事項、行政革新及未來努力方向等資料編輯成冊,提供各界參考。

目次

■序言
■第一篇 監察院組織現況/1
  第一章 監察院之組織及職能/3
   第一節 監察院之組織/3
   第二節 監察權之職能/7
  第二章 監察委員/9
   第一節 監察委員之產生/9
   第二節 監察委員之規範/9
  第三章 監察院會議暨委員會/11
   第一節 監察院會議/11
   第二節 監察院常設委員會/41
   第三節 監察院特種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及任務編組之組織/55
  第四章 秘書長及幕僚單位/61
  第五章 審計機關/70
   第一節 審計機關之組織及職能/70
   第二節 審計長之產生及規範/74
   第三節 監察院與審計部業務之協調/74
■第二篇 監察院職權之行使/79
  第一章 監察院之職權/81
  第二章 人民書狀之處理/83
  第三章 調查權/89
   第一節 調查權行使之程序/89
   第二節 調查權行使之績效/94
  第四章 糾正權/102
   第一節 糾正權行使之程序/102
   第二節 糾正權行使之績效/105
  第五章 彈劾權/114
   第一節 彈劾權行使之程序/114
   第二節 彈劾權行使之績效/118
  第六章 糾舉權/121
  第七章 巡察權/123
   第一節 巡迴監察/123
   第二節 中央機關巡察/124
   第三節 地方機關巡察/149
  第八章 監試權/169
  第九章 廉政職權/171
   第一節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171
   第二節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171
   第三節 政治獻金/181
   第四節 遊說/187
   第五節 廉政業務E化建置/189
   第六節 廉政業務興革及宣導/193
  第十章 審計權/199
   第一節 預算執行之審核/201
   第二節 年度總決算之審核/203
   第三節 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之審議/208
   第四節 審計權之落實/228
   第五節 審計權行使之績效/264
  第十一章 人權保障工作/267
   第一節 人權保障工作之推展/268
   第二節 人權保障工作之績效/273
  第十二章 國際事務工作/278
   第一節 國際監察事務之推展/278
   第二節 國際事務工作之績效/279
■第三篇 檢討過去 策勵未來/287
  第一章 各項檢討/289
   第一節 檢討過去/289
   第二節 行政革新/292
   第三節 各項活動辦理情形/295
  第二章 未來努力方向/299

序言/導讀

序言 監察院第5屆監察委員自103年8月1日就職以來,傳承監察精神,克盡憲法所賦予之職責,積極處理人民陳情案件,縝密調查,究明事實,澄清吏治,並落實人權保障,充分體現監察體系應有之功能。 108年監察院通過彈劾案18案,彈劾人數計有28人,另成立糾正案116案、函請改善案359案。各機關因參考或依據監察院糾正案、函請改善案,進而獲致財務增益績效逾新臺幣(下同)15億1,784萬元,其中節省公帑達329萬元、間接促成政府歲入增加15億1,455萬元;另各機關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計692項、增修法令計116項、廢止法令計2項,可謂成效斐然。 監察院對於民眾陳情訴求一向極為重視,並審慎妥處陳情案件,108年處理人民書狀累計14,497件,其中12,750件涉及人權議題,占87.9%;此外,審議通過並經調查委員作出判斷及勾選之399案調查報告、116案糾正案中,分別有276案(占69.2%)、90案(占77.6%)涉及各類別人權議題,顯見人權保障仍須持續關注及努力,監察院肩負保障人權之工作益發重要。 監察院執行陽光法令亦不遺餘力,108年廉政案件裁罰處分計63件,其中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59件、違反政治獻金法4件,共計裁罰金額16,170,000元;另政治獻金辦理繳庫71件,繳庫金額6,429,153元。其次為增進大眾瞭解監察職權行使績效及應注意之事項,監察院持續辦理宣導計畫,108年應各機關學校團體之邀請,計完成30場宣講活動,參與人次計約5,742人次;來院參觀人數計2,676人次,安排同仁或導覽志工介紹監察職權及古蹟建築特色,計168場次。 109年1月8日總統公布「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制定案、「監察院組織法」、「監察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等部分條文修正案,本院已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籌備工作小組,積極展開各項工作,期能在第6屆監察委員就職前,完成基礎架構之建置,同時透過內部組織及運作之調整,持續發揮促進善治的監督功能,落實保護人權的法定職掌,以回應各界的高度期待,使監察院成為完全符合《巴黎原則》之國家人權機構。 監察院院長            中華民國109年4月30日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監察報告書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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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監察院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綜合業務處 姓名:賴毓婷 電話:02-23413183-129 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