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該書從傳統監察制度看監察制度的合理性,其重點分為當代我國監察院之結構功能分析、當代我國監察院執行陽光四法之分析檢討(2011-2013的實施經驗)
、我國監察院對司法人員行使監察權之分析、當代我國監察院行使糾舉權之分析檢討及當代拉美地區「監察制度」的三個個案研究等。
目次
i館長序/國立國父紀念館館長 梁永斐
ii序
1~31 第壹章 我國監察院之結構功能分析
32~65 第貳章 我國監察院執行陽光四法之分析檢討
監察院對司法人員行使監察權之分析
66~96 第參章 從監察權與司法權的關係切入
第肆章 我國監察院行使糾舉權之分析檢討
97~129 以1996年-2011年的實施經驗為例
第伍章 拉美地區「監察制度」的三個個案研究
130~165 以2010年-2013年的實施經驗為例
第陸章 世界監察制度發展的總體分析
166~196 以1950年後實施經驗為主要對象
197 跋
200 參考文獻
編/著/譯者簡介
李炳南/中國文化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序言/導讀
自序︰從傳統監察制度看監察制度的合理性-善政與依法治國
【資治通鑒】第九十六卷,有一段句子,令我印象深刻,寫下來供君欣賞:古之御史大臣,如猛虎行於曠野兮,豺狼為之避路。
不少法政學者認為,善政是西方國家的法律產物。實則不然,傳統中國早已有之,這是好皇朝治國的準繩。這裡有二個例子可拿來說明傳統監察制度的第一功能︰約束皇權及皇親國戚。
案例1:東漢安帝時,曾經派遣八人巡視天下風俗吏治,其中,年紀最輕、職位最低的叫張剛;當時外戚梁冀專權,張綱剛出洛陽,就將車輪拆下用土埋於洛陽都亭說:『豺狼當道,安問狐狸?』,就是說最大的奸臣就在京都洛陽,為什麽需要到地方去查那些小貪官呢? 遂劾奏梁冀。
案例2:西元618年,唐朝新立,有犯法不至死者,唐高祖李淵命殺之。監察御史李素立向李淵諫言:【三尺法 ,王者所與天下共也。法一動搖,人無所措手足。陛下甫創洪業,奈何棄法!臣忝法司,不敢奉召。】李淵即從之,並擢授其六品侍御使。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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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監察制度、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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