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中華民國審計部獨立行使審計職權,監督政府及其所屬機關預算之執行,並就其運用資源之經濟性、效率性及效果性進行考核,本書揭露國民年金保險基金財務狀況及保險業務執行情形,核有保險費率與精算最適提撥率存有差距,影響基金長期財務之穩定性;部分具請領老年年金給付資格被保險人不瞭解請領給付權益,請求權罹於時效;國民年金法有關限制追溯補領遺屬年金之起算時點規定,經大法官解釋違憲等情事,經函請衛生福利部督促檢討改善,已調整保險費率,健全基金財務;要求地方政府輔導被保險人申請老年年金給付;國民年金法第18條之1業經修正公布,落實憲法保障財產權及生存權之意旨。
目次
壹、總述
一、調查原委
二、調查範圍
三、調查方法及限制
四、主要調查發現
五、調查意見處理情形
貳、專案調查辦理情形
一、前言
二、調查重點及發現
三、調查意見及建議
參、行政機關回應情形
肆、後續改善及整體效益情形
伍、結語
編/著/譯者簡介
審計部,隸屬於監察院;民國 36 年憲法頒行,明定審計權為監察權之一,並於監察院設審計長;依審計法規定,審計權由審計機關行使。
序言/導讀
本專案審計報告揭露國民年金保險基金財務狀況及保險業務執行情形,核有保險費率與精算最適提撥率存有差距,影響基金長期財務之穩定性;部分具請領老年年金給付資格被保險人不瞭解請領給付權益,請求權罹於時效;國民年金法有關限制追溯補領遺屬年金之起算時點規定,經大法官解釋違憲等情事,經函請衛生福利部督促檢討改善,已調整保險費率,健全基金財務;要求地方政府輔導被保險人申請老年年金給付;國民年金法第18 條之 1 業經修正公布,落實憲法保障財產權及生存權之意旨。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出版品網址(線上版或試閱版):連結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審計部/國民年金保險/基金財務狀況/保險業務執行/專案審計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25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審計部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第三廳
姓名:吳怡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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