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本出版品係公平交易委員會108年工作果報告,內容計有5章,分別介紹我國競爭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發展現況、公平交易委員會之組織與執掌、108年的工作重點、公平交易法規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執行結果、公平交易委員會未來工作重點。
目次
第一章 前言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本會)為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主管機關,依法掌理擬訂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政策及法規,並針對違反上開2法案件調查及處分。107年以「完備公平交易法制,建構優良競爭環境」、「積極查處涉法案件,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多元倡議競爭理念,傳揚優質競爭文化」、「整合建置產業資料,強化經濟分析效能」、「深化國際交流參與,增進跨國執法合作」為施政重點,以達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建立良好競爭環境,確保自由與公平競爭,促進經濟安定與繁榮之施政目的。謹將本會107年重要施政成果,擇要說明如下:
在查處妨礙市場競爭行為方面,本會107年度收辦涉及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各類檢舉、申請、申報、請釋案,併計就影響重大公共利益與社會大眾矚目之情事主動立案調查案件,共計2,467件,進行審議案件2,685件(含上年底未結218件),辦結2,454件,當年辦結率91.40%。經認定違反上開2法相關規定而處分並寄發處分書者計115件,罰鍰金額計達新臺幣4,450萬元。另自81年創會累計至107年底處分案件計4,693件,維持處分案(含部分撤銷)4,546件,處分案件維持率為96.87%。107年查處重大違法案件包括:處分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衛生紙漲價之不實訊息進行促銷行為,誤導消費大眾,引發衛生紙商品突發性供需失調案;處分台中港倉儲裝卸股份有限公司及德隆倉儲裝卸股份有限公司就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05年至106年臺中港進口鹽裝卸作業勞務採購招標案」合意提高標價,為相互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案;處分台灣和冠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下游零售商對於Wacom繪圖板及繪圖螢幕等數位繪圖產品之轉售價格案;處分台灣三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銷售商品能源效率等級廣告不實案;處分某家族關係企業與關係人在取得欣雄天然氣公司等5家公用天然氣事業持股及經營權之過程,未事前申報結合案;處分環宇全球有限公司、八馬國際事業有限公司、新加坡商美極客環球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等多家多層次傳銷事業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案等。
另有關本會106年處分美商Qualcomm Incorporated(高通公司)拒絕授權晶片予競爭同業等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之行為案,本會與美商高通公司在智慧財產法院試行和解下,於107年8月9日就原處分依法達成訴訟上和解。美商高通公司已作出與原處分主文相對應之行為承諾,足以去除原處分有關限制競爭之疑慮;美商高通公司同意就已繳納之罰鍰,在新臺幣27億3千萬元之範圍內放棄返還請求權,並承諾在臺灣進行5年產業投資方案。本會將定期監督與檢核美商高通公司對產業投資方案及行為承諾之履行情形,並已於本會網站建置美商高通公司訴訟和解案相關資料專區,提供和解筆錄內容、美商高通公司之行為承諾、美商高通公司之產業方案相關訊息及本案已發布之新聞資料供外界參閱。
在完備法規制度方面,本會賡續推動公平交易法修法工作,從制度面、法制面、工具面檢討精進。已提出公平交易法第28條及第41條修正草案,規範限制競爭案件之裁處權時效自開始調查時停止進行,以強化重大違法案件之查處;又對事業違法結合經處分後尚未改正者,亦提出公平交易法第39條修正草案,增加選擇裁罰手段之彈性。此外,107年亦完成「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作業要點」、「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等多項法規及行政規則之修正,有效增進執法效能。
在宣揚公平交易理念方面,持續推動競爭倡議計畫,透過多元管道向政府部門、事業與一般民眾倡議競爭,深根公平交易理念。重要執行成果包括:積極參與其他政府機關修法工作,加強與行政院各相關部會協調並提供競爭政策建言;辦理產業規範說明會、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說明會,提升大眾對本會主管法規之認識;辦理反托拉斯基金理念與檢舉獎金制度相關宣導活動,鼓勵事業積極舉發違法聯合行為案件;舉辦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訓練營及開辦「北部菁英公平交易法與案例研習營」,深根公平交易理念;舉辦第25屆競爭政策與公平交易法學術研討會,提升競爭政策與公平交易法之研究發展等。
在推展國際合作交流方面,本會持續積極參與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競爭委員會」、亞太經濟合作(APEC)及國際競爭網絡(ICN)等國際組織各項競爭法活動或會議,汲取國際間競爭法最新執法趨勢與發展,並利用該等場域與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高階官員進行交流,拓展及穩固我國與其他國家競爭法主管機關夥伴關係,增進國際交流合作空間。總計,107年度本會與英國、美國、加拿大、法國、澳洲、匈牙利、日本、韓國及新加坡等國家進行雙邊交流,共同為維護全球競爭秩序努力。此外,本會亦對史瓦帝尼王國、菲律賓等國提供專業技術援助,並與史瓦帝尼王國史瓦濟蘭競爭委員會簽署競爭法適用瞭解備忘錄,此為我國與非洲國家簽訂的第一宗競爭法適用瞭解備忘錄,成功拓展與非洲國家競爭法主管機關更緊密的合作關係。
環視當前國際經濟環境的變遷及國內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公平競爭環境的塑造,對我國經濟發展至為重要。本會將秉持「切實依法行政,促進經濟繁榮與發展」的施政原則,致力於公平交易與傳銷管理業務之持續精進與創新,建構一個自由與公平的競爭環境。
編/著/譯者簡介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主管機關,旨在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權益,確保自由與公平競爭,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
序言/導讀
第一章 前言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本會)為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主管機關,為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確保自由與公平競爭,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108年持續健全市場公平交易機制,並加強管理多層次傳銷事業,以「積極執行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關注產業競爭行為」、「完備市場競爭機制」、「多元倡議競爭理念」及「加強國際交流合作」等施政重點做為努力的方向。謹將本會108年重要施政成果,擇要說明如下:
在執行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方面,本會108年度收辦涉及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各類檢舉、申請、申報、請釋案,併計就影響重大公共利益與社會大眾矚目之情事主動立案調查案件,共計2,046件,進行審議案件2,277件(含上年底未結231件),辦結2,000件,當年辦結率87.83%。經認定違反上開2法相關規定而處分並寄發處分書者計72件,罰鍰金額計達新臺幣7,630萬元。另自81年創會累計至108年底處分案件計4,765件,維持處分案(含部分撤銷於行政救濟階段未確定之案件)4,617件,處分案件維持率為96.89%。108年查處重大違法案件包括:處分南部地區5家預拌混凝土業者聯合調漲預拌混凝土價格案;處分「桃園市保全商業同業公會」限制保全公司自由決定駐衛保全服務報價行為案;處分欣欣天然瓦斯企業社攀附當地公用天然氣事業,隱匿其為瓦斯安全器材業者使消費者誤認之欺罔行為案,並將被處分人之事業負責人及實際銷售人員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處分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事業於商品廣告宣稱獲有節能標章認證等廣告不實案;處分榮騰網路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春風得億有限公司、珍菌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事業,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案,有效維護市場及傳銷交易秩序,確保事業、消費者及傳銷商權益。
在關注產業競爭行為方面,108年本會選定與重大民生相關或違法性較高之產業,辦理產業重點督導計畫,協助產業健全發展,重要辦理情形包括:在有線電視產業方面,持續關注視訊相關服務與有線電視服務之替代情形,積極查處有線電視相關事業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並舉辦執法說明會,協助有線電視相關產業業者瞭解本會對於有線電視產業經營行為相關規範;在數據相關產業方面,持續蒐集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對Google、Apple、Facebook、Amazon等數位巨擘之執法動態,並密切監視其在國內市場之競爭情況;在加盟經營行為方面,加強查處加盟業主招募加盟行為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並辦理宣導說明會,提升業界對相關法規之認識與瞭解;在導管瓦斯產業方面,積極查處國內導管瓦斯業者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並實地訪查天然氣業者及管線業者,瞭解導管瓦斯市場進入障礙及市場競爭情形;在不動產、汽車、家電廣告方面,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相關廣告規範。
在完備市場競爭機制方面,108年本會持續推動公平交易法修法工作,經參酌國際競爭法發展趨勢及本會歷年執法經驗,擬具公平交易法第28條、第39條、第41條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括,增訂限制競爭案件裁處權時效自開始調查時停止進行之規定,同時配合刪除該法中止調查有關裁處權時效停止及繼續進行等相關規定;並對事業違法結合經處分後尚未改正者,增列罰鍰處罰的規定,以增加本會選擇裁罰手段之彈性。相關修法作業已完成公開意見徵詢及部會協商事宜,經109年1月9日本會第1470次委員會議審議決議通過,於109年1月16日送請行政院審查。此外,108年亦辦竣「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工作計畫暨經費預算及工作報告暨財務報表編製辦法」、「西藥專利連結協議通報辦法」、「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第4條第2項之文件項目」等法規之訂定、修正及廢止作業,提供產業優質競爭法規環境。
在多元倡議競爭理念方面,研訂本會108年度競爭倡議計畫,依「倡議政府機關避免採行反競爭之政策、法規或管制措施」、「擇定特定產業加強宣導,促進事業自律遵法」、「教育說明本會主管法規,深化各界知法守法觀念」、「與學術界及教育界建構良好互動或夥伴關係,厚植競爭文化」4大倡議重點,執行21項工作項目,包括適時向其他政府機關提供競爭建言,展現共同維護競爭之立場與決心,以及運用網際網路與辦理說明會、研習營、研討會等多元倡議管道,廣向倡議對象傳揚自由公平競爭理念,藉以達成形塑優質競爭文化之倡議目標。
在加強國際交流合作方面,108年本會持續參與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競爭委員會」、亞太經濟合作(APEC)及國際競爭網絡(ICN)等國際組織各項競爭法活動或會議,強化國際競爭法社群參與及執法脈動連結。本會並積極與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高階官員進行交流,拓展競爭法交流合作空間,總計108年本會與美國、加拿大、新加坡、匈牙利、日本、韓國、印尼、馬來西亞、泰國、蒙古等10個國家進行雙邊交流或官員互訪。此外,本會亦持續針對蒙古、印尼、史瓦帝尼等國辦理競爭法能力建置活動,並於6月在臺北舉辦「2019臺灣競爭政策及競爭法國際研討會」,邀請OECD、歐盟等組織及美國、加拿大等12國競爭法領域重要人士及高階官員與會,共同探討數位時代下競爭法主管機關執法上所面臨的挑戰,成果十分豐碩,深獲各界好評。
面對科技快速發展,以科技知識為主的創新、技術瓶頸之突破與技術擴散,已打破過往傳統的產業發展模式。因此,我國在競爭政策的策劃與執法工具的運用,應更貼近產業的發展與需求,並符合國際發展脈絡,以為因應。未來本會將審慎規劃調適競爭政策,全力推動各項施政,冀望藉由本會執法,促使市場競爭機制得以發揮,再創國家經濟發展新願景。
分類
- 書籍分類 :社會/科學
- 出版品分類:圖書
- 主題分類:
財政經濟
- 施政分類:
經濟貿易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休閒娛樂)
- 關鍵詞:公平會、公平交易法、工作成果報告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115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公平交易委員會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綜合規劃處
姓名:郭惠君
電話:02-23517588分機490
地址:臺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1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