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本彙編係將監察院民國108年1月至12月經審查決定成立,移送行政機關處理改善之糾正案,予以彙編成冊,以供各界人士參考。本彙編內容包括糾正案文及被糾正機關改善情形等資料,按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之先後順序編輯成冊,俾利查考。
目次
中華民國108年監察院糾正案彙編
目 次(第一冊)
1、經濟部暨台電公司未詳實評估深澳電廠擴建必要性且決策反覆;環保署未再要求環境現況調查且審查過程斲傷環評制度公信力,洵有未當案1
2、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延宕多年始對建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之訴訟,復債權保全不利等情,嚴重損及國產權益案39
3、內政部制定殯葬管理條例時,未務實通盤瞭解殯葬業問題,在法制上預為因應,致相關之規範及函釋未盡周延,確有怠失案48
4、衛生褔利部對於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執行「蘭嶼低階核廢料對居民長期健康與安全評估及健康流行病學調查先驅研究計畫」,督管不力案58
5、交通部公路總局對於「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適用對象,非全面納管,恐危及用路人交通安全,核有失當案68
6、教育部體育署對於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前執行長不當擴編組織作為,未能確實監督導正,致爆發選手訓練經費挪作人事費等爭議,核有違失案73
7、密不錄由79
8、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長期輕忽轉口貨物安全上之風險,貨物轉運過程疏於監管,肇致貨棧內貨櫃遭移動並涉及非法行為,核有重大違失案80
9、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對於該校教師違反專業倫理者,其處置未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及該校專任教授服務規則等相關規定,核有違失案85
10、國立嘉義特殊教育學校未善盡學校治理,衍生教師違法體罰事件;又學生輔導機制及教室巡堂流於形式,均核有違失案96
11、法務部矯正署等對於目前宣告強制工作並未於刑前實施,且執行方式與保安處分性質不符,並形同變相延長受處分人刑期,疏於監督,核有違失案107
12、監所勞作金不足以生存的困境,法務部矯正署迄今仍未落實改善;又各矯正機關辦理委託作業之程序有諸多缺失,均核有違失案117
13、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明知勞動部已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不僅未遵守,甚至公然違法剝削部分工時勞工之權益,均有違失等情案151
14、衛生福利部未正視勞動權益意識提升、勞資關係改變趨勢,漠視地方政府對於委託社福團體辦理法定社會服務經費,未合理計算人事及行政經營成本,核有怠失案170
15、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怠未依規定對住民自備之電磁波床墊等用電物品善盡安全管制之責,致釀成火災,均核有違失案202
16、衛生福利部公告「包裝醬油製程之標示規定」,率爾刪除鑑別醬油製程為釀造與否關鍵指標之果糖酸含量規定等情,經核有疏失案211
17、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工程員戴一貫與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前專門委員黃建昌等2人,與建商往來密切,事前未善盡監督之責,事後懲處亦過輕,核有明確違失案226
18、國防部「籌建獵雷艦案」輕忽得標廠商資本額過低之財務風險,導致「籌建獵雷艦」採購案之建軍備戰任務以失敗收場,核有重大違失案238
19、核四政策重大變動致資源浪費,能源轉型未經完整評估且未說明對電價之影響,以火力彌補電力缺口造成空氣污染,行政院及經濟部均有違失案261
20、花蓮縣政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任由花蓮區漁會違反漁會法施行細則及漁會人事管理辦法等規定,嚴重影響漁會運作,均有怠失案304
21、臺北市政府核准民眾借用「華山大草原」舉辦藝術展演活動並補助經費,活動期間未積極採取維安管理措施或勒令停止活動等情,核有違失案314
22、衛生福利部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於104年7月1日修法公布實施後,坐視國內醫院對境外器官移植病人,未依規定完成通報登錄之情事持續存在等情,核有違失案327
23、內政部及新北市政府對淡海新市鎮第2期發展區開發計畫改由新北市政府接辦事宜,立場迥異,且缺乏互信,致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核有怠失案338
24、雲林縣及嘉義縣政府長期虛列上級政府補助收入預算迄未有效改善,核確有違失案352
25、經濟部水利署彙辦流域綜合治理計畫之滯洪池興建執行顯有延宕,台糖公司未配合該計畫提供用地,嚴重影響滯洪池興建期程,均有違失案357
26、嘉義市政府遲未成立「嘉義市先期交通轉運中心」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復未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績效評定,未善盡履約管理及督導之責;交通部公路總局未能掌握閒置情形,即時協助改善案368
27、國立東華大學辦理人文學院二期暨藝術學院大樓新建工程,未詳予審查繼受廠商履約資格,致廠商因履約能力不足,嚴重延宕工程,核有違失案378
28、行政院、文化部及臺北市政府對於「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辦理迄今仍未營運並大幅增加經費,執行效率明顯不彰等情,均核有違失案401
29、臺北市市場處辦理「臺北市內湖區德明市場興建暨營運BOO案」,對於民間投資人經營公共建設超級市場,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核有違失案408
30、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現有之管理機制及執行查核結果,仍未能確保原料藥之安全;又該署對於沙坦類(Sartan)成分原料藥及製劑之清查仍有疏漏等違失案422
31、衛生福利部授權食品藥物管理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訂定「加工助劑衛生標準」,惟該署自創「加工助劑」新名詞並訂定衛生標準,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等情案431
32、衛生福利部未適時有效導正醫療財團法人對「社福金」及「教研金」依法提撥,亦未依法積極主動辦理業務績效卓著者之獎勵工作,核有疏失案439
33、國防部中將參謀次長吳石勾結中共洩漏軍機案經保密局破獲後,總統府代電請參謀總長組織軍法會審,惟本次會審及其後復審有重大違失案456
34、台電公司蘭嶼貯存場96-100年檢整重裝作業管制未周,輻射工作人員全身計測未落實損及身體,經濟部、原能會及勞動部監督不周案530
35、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對花蓮縣玉里鎮高寮南段1019地號國有非公用土地承租人藉由以小吃大方式,蠶食鯨吞侵占國產違失案550
序言/導讀
編輯例言
一、本彙編係將監察院民國108年1月至12月經審查決定成立,移送行政機關處理改善之糾正案,予以彙編成冊,以供各界人士參考。
二、本彙編內容包括糾正案文及被糾正機關改善情形等資料,按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之先後順序編輯成冊,俾利查考。
三、本彙編編刊之資料,如有錯誤,尚希賜告監察院綜合業務處,俾便勘正。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糾正案
- 附件: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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