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本書主題為108年度台灣地區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統計,分為一般水果及外銷優質供果園等兩大主題,一般水果依照各大類、各縣市,外銷部分則以外銷作物,分析比較檢出率、合格率、不合格率、檢出藥劑檢出情況及不合格藥劑,提供政府單位、產業界及學界追蹤政策法規之制定效益。
目次
本文目錄I
壹、摘要1
貳、前言2
參、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4
一、一般果園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8
(一)大漿果類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9
(二)小漿果類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13
(三)柑桔類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17
(四)梨果類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21
(五)核果類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24
(六)瓜果類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26
(七)水果樣品件數30件以上且不合格率≧5%之作物個論28
二、校園午餐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36
(一)大漿果類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36
(二)小漿果類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37
(三)柑桔類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38
(四)梨果類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39
(五)核果類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40
(六)瓜果類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40
三、各縣市水果農藥殘留檢驗情形41
(一)新北市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42
(二)臺北市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43
(三)基隆市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43
(四)桃園市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44
(五)新竹市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45
(六)新竹縣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45
(七)苗栗縣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46
(八)臺中市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46
(九)彰化縣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48
(十)南投縣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49
(十一)雲林縣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50
(十二)嘉義市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51
(十三)嘉義縣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52
(十四)臺南市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53
(十五)高雄市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54
(十六)屏東縣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55
(十七)宜蘭縣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56
(十八)花蓮縣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57
(十九)臺東縣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58
(二十)金門縣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59
(二十一)澎湖縣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59
肆、外銷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60
一、外銷各項水果農藥殘留檢驗結果61
二、外銷各項水果檢出藥劑62
(一)供果園及蒸熱場芒果檢出藥劑62
(二)供果園及蒸熱場荔枝檢出藥劑64
(三)供果園柑桔檢出藥劑65
(四)供果園印度棗檢出藥劑66
(五)供果園香蕉、番石榴、木瓜和鳳梨檢出藥劑67
附錄 1. 木瓜檢出藥劑之殘留分布圖(檢出件數≧5件)67
附錄 2. 百香果檢出藥劑之殘留分布圖(檢出件數≧5件)68
附錄 3. 柳橙檢出藥劑之殘留分布圖(檢出件數≧5件)69
附錄 4. 歷年政府禁用之農藥一覽表70
附錄 5. 農藥殘留檢驗報告77
附錄6. 一般果園水果殘留檢驗不合格一覽表79
附錄7. 校園午餐水果殘留檢驗不合格一覽表84
附錄 8. 外銷供果園水果殘留檢驗不合格一覽表85
附錄 9. 水果常檢出不合格藥劑毒性摘錄表87
附錄 10. 藥毒所田間監測研究室90
附錄 11. 農委會輔導之農藥殘留檢驗-區域檢驗中心90
編/著/譯者簡介
1. 呂惠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殘留管制組助理研究員
2. 徐慈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副所長
3. 黃慶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殘留管制組副研究員
序言/導讀
農委會自民國83年起即藉由農產品安全用藥「吉園圃」標章及蔬菜安全用藥示範區之推行,農糧署並於同年起啟動「農作物農藥殘留監測與管制」,委託本所執行相關檢驗工作,民國99年起委託本所及各區域檢驗中心(以下簡稱區檢中心)執行。108年執行計畫之區檢中心包括美和科技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國立宜蘭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及臺北市瑠公農業產銷基金會等。檢驗方法依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於民國106年8月31日公告部授食字第1061901690號,以「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種殘留分析方法(五)」定性定量分析蔬果中殘留農藥。而「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則依行政院衛生署於民國107年11月30日公告署授食字第1071902338號,以「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菌劑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之檢驗(二)」進行檢驗。採樣工作由縣市政府及農糧署各區分署人員執行,於田間及集貨場進行水果採樣。樣品採集封袋後送至區檢中心進行檢驗,區檢中心完成檢驗後,由本所進行審核及代為出具報告。
本年度列入分析之農藥種類及其代謝產物合計374種。以氣相層析儀-火焰光度檢出器(檢測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氣相層析串聯質譜儀(GC/MS/MS)及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LC/MS/MS)分析檢測與鑑定。分析結果判定則依據樣品採樣日期之衛生福利部最新公告「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殘留量大於容許量者或檢出未核准登記使用之藥劑者,列為不合格樣品,立即通知農糧署及相關單位做後續追蹤。本報告以容許量評估作物中檢出之農藥殘留是否合格,如檢出農藥係已公告使用方法但未訂殘留容許量者,不予判定。
農藥主要是施用於農作物,施藥量並不等於攝取量,農藥會經過植物體代謝及環境中各項因子之分解,而依據田間殘留消退試驗數據及風險評估機制,在個別農作物制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即是建立農藥是否被正確使用的管理標準,也是農產品農藥殘留的安全管制界線。該容許量標準是一種行政管制值,作為風險管控的手段,合先敘明。本研究報告目的為討論台灣地區108年度水果農藥殘留情況及分析不合格原因,提供政府單位、產業界及學界追蹤政策法規之制訂效益,或為學術研究之參考。為進一步了解農民用藥習慣及違規原因,本研究之樣品皆為未清洗、未去皮之樣態,與一般消費者取食前已經清洗、去皮或烹煮不同。農藥殘留違規者得作源頭控管及農民輔導,分別由所轄縣市政府進行裁處,改良場進行輔導。如田間採樣未達採收期而檢驗不合格者,須於採收上市前再次抽檢合格始得販售,不合格者並皆列入後續加強輔導及追蹤採樣之對象。報告內容主要包含一般果園、校園午餐水果及外銷水果農藥殘留監測結果,其中一般果園及校園午餐水果資料來自於108年「農作物農藥殘留監測與管制」計畫結果,外銷水果部分為本所於該年度所執行民間業者委託之外銷水果農藥殘留檢測結果。
分類
- 書籍分類 :教育學習
- 出版品分類:圖書
- 主題分類:
農業環保
- 施政分類:
農業
其他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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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農藥殘留,水果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95
授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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