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民國108年10月1日(星期2)上午9時於最高法院4樓會議室召開民事學術研討會,討論108年1月4日修正公布,111年1月4日施行之憲法訴訟法,將實施裁判憲法審查制度,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建立效能、透明的大法官釋憲程序」,全面無缺地保障人民基本權。大多數私人間債之權利義務關係,原則上立於對等。彼此間權利義務,其權源並非來自憲法。私法自治、契約自由原則,本身即為憲法保障及基本價值,憲法比例原則對此應如何運作?對於物權絕對之限制是有另一社會利益思考;親屬關係除人權外,關於財產繼承又要考量人倫因素,即可能涉及法律保留原則、平等原則。換言之,在私法之權利義務,以不脫離憲法保障基本權之基礎,衡量不足或過度之禁止,於法官內在,不時反覆考量憲法原則之秤評。憲法訴訟制度下,將使法官處理案件,隱含基本權之思量,憲法意識之自我提升,自屬必然。
目次
主題:民事審判與裁判憲法審查
民事審判與裁判憲法審查—基本權效力的體系思維
報告人:李建良
民事審判與裁判憲法審查
與談人:李文賢
主題:民事裁判及基本權
憲法之基本原則及基本權在民事裁判上之實踐
報告人:詹森林
適足住房權作為房屋使用利益喪失求償之規範依據
與談人:魏大喨
主題:法院審判與裁判憲法審查
民事審判與裁判憲法審查—基本權效力的體系思維
刑事審判與憲法審查—憲法學方法論的試用
報告人:李建良
附錄
一、李建良所長「法院審判與裁判憲法審查—基本權效力的體系思維」簡報檔
二、詹森林大法官「民事裁判與憲法基本原則及基本權」簡報檔
三、魏大喨法官「適足住房權作為房屋使用利益喪失求償之規範依據」簡報檔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民事審判與裁判憲法審查、民事裁判及基本權、法院審判與裁判憲法審查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370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最高法院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資料科
姓名:江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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