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本計畫旨在提供水利署辦理蓄水與引水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相關工作之專業協助,以有效掌握各蓄水與引水建造物安全狀況、提升管理單位人員素質及確保檢查及安全評估之品質。本(109)年度完成的工作摘述如下:
1.蓄水與引水建造物年度檢查表評析:檢視各水庫提送之年度檢查表,並提出安全複查建議名單。
2.蓄水與引水建造物複查之專業協助:第一次安全複查完成座水庫複查於3月27日仁義潭水庫及4月23日湖山水庫。
3.機電設施無預期督導:6月3日完成曾文水庫、石門水庫、永和山水庫及石岡壩之無預期督導。
4.水庫安全評估報告審查:共計完成17場水庫安全評估分組審查會議,於2月3日桂山壩第三次安全評估及羅好壩第三次安全評估、3月2日阿玉壩第三次安全評估及粗坑壩第二次安全評估、4月17日虎頭埤水庫第五次安評、4月28日白河水庫防洪防淤隧道使用前安全複核、5月18日龍鑾潭水庫第4次定期安全評估、5月21日劍潭水庫第3次定期安全評估及大埔水庫第5次定期安全評估、6月5日鳶山堰第4次安全評估、7月3日鯉魚潭水庫第三次定期安全評估、7月17日鹿寮溪水庫第五次定期安全評估、8月13日霧社水庫第四次安全評估、9月21日南化水庫第三次定期安全評估及鏡面水庫第四次定期安全評估、10月16日新烏山嶺引水隧道使用前安全複核及11月27日鯉魚潭水庫景山水力發電廠使用前安全複核。
5.蓄水與引水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專業知識教育訓練:於10月12日於交通大學舉行。
課程內容涵蓋:
(1)蓄水庫安全監測資料評析
(2)排洪隧道穴蝕問題之檢查與維修
(3)溢洪道結構問題之檢查與維修
(4)水工機械與機電設備檢查及維護
6.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與技術規範之執行檢討與建議:
技術規範列出定期水庫安全評估校核之範圍與所有之校核項目。校核應始於重新檢討影響荷重條件之地震與洪水,經由校核荷重條件是否提高、環境條件是否已有變化,隨後應依據最新荷重條件(地震、洪水)與環境條件(壩體與附屬設施之材料或功能),研判決定需要進行那些相關之校核分析工作項目。若荷重條件未提高、環境條件亦無改變,且前期之校核分析方法全無問題,則重複前期的校核分析項目並無意義。
本年度計畫中提出水庫分級以及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蓄水與引水篇中部分規定之修訂建議。待此技術規範完成審查之後,後續可再修訂技術規範之解說。
檢視美國墾務局和陸軍工兵團對水庫安全評估之程序,近年已趨向美國能源署(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ion, FERC)推行之風險認知決策管理(Risk-informed Decision Management, RIDM),若要將RIDM導入國內,可由南水局、北水局先後試辦水庫安全風險評估之經驗為例,審慎檢討可能需克服之困難。同時可參考FERC之既有資料,編撰水庫安全RIDM之技術指引。
7.蓄水與引水建造物安全相關技術諮詢、現場會勘:2月21日「石岡壩第五次定期安全評估」設計洪水研商會議、6月10日「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修訂研商會議」、9月10日「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蓄水與引水篇修訂審查研商會議」、9月11日「寶山第二水庫溢洪道溢流堰加高及改善計畫審查會議」、9月14日「武界壩水庫閘門無預警開啟事件察勘」、10月8日「武界壩孤型閘門設備安檢事項查察釐清會議」及11月26日「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蓄水與引水篇(修正草案)」。
目次
目錄i
表目錄viii
圖目錄ix
摘要I
ABSTRACTIV
結論與建議i
第一章前言1
1.1計畫緣起與目的1
1.2計畫工作項目2
第二章蓄水與引水建造物年度檢查表評析7
第三章蓄水與引水建造物複查及無預期督導之專業協助9
3.1109年度蓄水與引水建造物安全複查-仁義潭水庫13
3.1.1基本資料13
3.1.2綜合意見歸納15
3.1.3安全複查會議結論17
3.2109年度蓄水與引水建造物安全複查-湖山水庫18
3.2.1基本資料18
3.2.2綜合意見歸納21
3.2.3安全複查會議結論22
3.3109年度機電設施無預期督導-曾文水庫24
3.3.1基本資料24
3.3.2抽驗情境24
3.3.3抽查意見24
3.4109年度機電設施無預期督導-石門水庫26
3.4.1基本資料26
3.4.2抽驗情境26
3.4.3抽查意見26
3.5109年度機電設施無預期督導-永和山水庫28
3.5.1基本資料28
3.5.2抽驗情境28
3.5.3抽查意見28
3.6109年度機電設施無預期督導-石岡壩30
3.6.1基本資料30
3.6.2抽驗情境30
3.6.3抽查意見30
第四章水庫安全評估報告審查專業協助32
4.1桂山壩第三次安全評估34
4.1.1基本資料34
4.1.2現地勘查36
4.1.3書面審查之初審意見36
4.1.4歷年安全評估會議結論40
4.1.5本次安全評估綜合意見歸納41
4.2羅好壩第三次安全評估44
4.2.1基本資料44
4.2.2現地勘查46
4.2.3書面審查之初審意見46
4.2.4歷年安全評估會議結論49
4.2.5本次安全評估綜合意見歸納51
4.3阿玉壩第三次安全評估55
4.3.1基本資料55
4.3.2現地勘查57
4.3.3書面審查之初審意見57
4.3.4歷年安全評估會議結論61
4.3.5本次安全評估綜合意見歸納63
4.4粗坑壩第二次安全評估66
4.4.1基本資料66
4.4.2現地勘查68
4.4.3書面審查之初審意見68
4.4.4歷年安全評估會議結論71
4.4.5本次安全評估綜合意見歸納72
4.5虎頭埤水庫第五次安全評估74
4.5.1基本資料74
4.5.2現地勘查76
4.5.3書面審查之初審意見76
4.5.4歷年安全評估會議結論79
4.5.5本次安全評估綜合意見歸納80
4.6白河水庫防洪防淤隧道使用前安全複核85
4.6.1基本資料85
4.6.2現地勘查88
4.6.3書面審查之初審意見88
4.6.4歷年安全評估會議結論91
4.6.5本次安全評估綜合意見歸納92
4.7龍鑾潭水庫第四次定期安全評估95
4.7.1基本資料95
4.7.2現地勘查97
4.7.3書面審查之初審意見97
4.7.4歷年安全評估會議結論99
4.7.5本次安全評估綜合意見歸納101
4.8劍潭水庫第三次定期安全評估104
4.8.1基本資料104
4.8.2現地勘查106
4.8.3書面審查之初審意見106
4.8.4歷年安全評估會議結論108
4.8.5本次安全評估綜合意見歸納109
4.9大埔水庫第5次定期安全評估112
4.9.1基本資料112
4.9.2現地勘查114
4.9.3書面審查之初審意見114
4.9.4歷年安全評估會議結論117
4.9.5本次安全評估綜合意見歸納118
4.10鳶山堰水庫第四次定期安全評估121
4.10.1基本資料121
4.10.2現地勘查123
4.10.3書面審查之初審意見123
4.10.4歷年安全評估會議結論126
4.10.5本次安全評估綜合意見歸納127
4.11鯉魚潭水庫第三次定期安全評估131
4.11.1基本資料131
4.11.2現地勘查133
4.11.3書面審查之初審意見133
4.11.4歷年安全評估會議結論136
4.11.5本次安全評估綜合意見歸納136
4.12鹿寮溪水庫第五次定期安全評估139
4.12.1基本資料139
4.12.2現地勘查142
4.12.3書面審查之初審意見142
4.12.4歷年安全評估會議結論145
4.12.5本次安全評估綜合意見歸納145
4.13霧社水庫第四次安全評估148
4.13.1基本資料148
4.13.2書面審查之初審意見150
4.13.3歷年安全評估會議結論151
4.13.4本次安全評估綜合意見歸納153
4.14南化水庫第三次定期安全評估155
4.14.1基本資料155
4.14.2現地勘查158
4.14.3書面審查之初審意見158
4.14.4歷年安全評估會議結論162
4.14.5本次安全評估綜合意見歸納163
4.15鏡面水庫第四次定期安全評估166
4.15.1基本資料166
4.15.2現地勘查169
4.15.3書面審查之初審意見169
4.15.4歷年安全評估會議結論173
4.15.5本次安全評估綜合意見歸納174
4.16新烏山嶺引水隧道使用前安全複核176
4.16.1基本資料176
4.16.2現地勘查178
4.16.3書面審查之初審意見178
4.16.4本次安全評估綜合意見歸納180
4.17鯉魚潭水庫景山水力發電廠使用前安全複核183
4.17.1基本資料183
4.17.2現地勘查188
4.17.3書面審查之初審意見188
4.17.4本次安全評估綜合意見歸納189
4.18本年度審查水庫之重點問題及可能處理對策192
第五章蓄水與引水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專業知識教育訓練194
5.1109年度施行計畫196
5.2教育訓練之舉行197
5.3問卷調查及意見彙整199
5.4工作結論與後續辦理建議200
第六章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與技術規範之執行檢討與建議201
6.1現行水庫分級方式及安全評估程序之檢討201
6.1.1現行水庫分級方式檢討202
6.1.2水庫分級方式修正207
6.1.3各級水庫定期安全評估作業215
6.1.4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修正建議216
6.2校核分析項目執行需求之原則性檢討217
6.3美國墾務局(USBR)之水庫安全管理機制及PFMA程序對台灣水庫安全評估程序之修訂建議220
6.3.1南水局「109年曾文水庫大壩安全風險分析」222
6.3.2北水局「109年石門水庫潛在失效模式評估」226
第七章蓄水與引水建造物安全相關技術諮詢、現場會勘及其它與蓄水與引水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相關工作之技術及行政協助事項230
7.1蓄水與引水建造物安全相關技術諮詢及現勘標準程序建議232
7.1.1現勘啟動232
7.1.2現勘處理232
7.2武界壩水庫閘門無預警開啟事件察勘及後續相關策進作為234
7.2.1緣由234
7.2.2交通大學建議235
7.2.3現勘會議意見歸納235
8.第八章107~109年蓄水與引水建造物安全評估計畫歷年成果238
8.1歷年成果摘述238
8.1.1第一(107)年度238
8.1.2第二(108)年度241
8.1.3第三(109)年度243
8.2安全評估審查常見缺失與建議246
第八章 參考文獻249
附錄A、期中報告書審查會議委員意見及辦理情形附-1
附錄B、期末報告書審查會議委員意見及辦理情形附-21
附錄C、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條文修正建議附-31
附錄D、蓄水與引水建造物安全複查及機電設施無預期督導、經濟部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小組、相關安全技術諮詢-行程表及會議紀錄附-101
附錄E、蓄水與引水建造物安全評估報告審查行程及會議紀錄附-160
序言/導讀
台灣地區雖然雨量豐沛,惟由於豐枯水期分配不均,因此有賴各大小水庫及水工結構物之調蓄水源,以滿足農業、民生及工業等用水需求;目前現有蓄水與引水建造物達百餘座,依據「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規定,各蓄水建造物每年需辦理安全檢查,公告為水庫者原則上每五年需辦理一次安全評估,以確保設施安全及供水正常,滿足人民生活需求。
上述各蓄水建造物年度檢查報告依據辦法規定由管理單位於翌年1月底前提送主管機關備查,安全評估報告則由各管理單位辦理完成後,報請主管機關審核;本計畫目的為配合水利署業務需要委託專業機構協助辦理蓄水與引水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相關工作專業協助,以有效掌握各蓄水與引水建造物安全狀況、提升管理單位人員素質,確保檢查及安全評估之品質。
透過專業機構之協助,除有效掌握各建造物安全狀況,及時發現可能之問題,提出改善建議及對策,並針對複查及安全評估報告審查提供專業整合性意見提送「經濟部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小組」委員會議討論。同時考量檢查及安全評估工作所需之專業知識及新知補充,故辦理教育訓練工作,以提升實際進行相關工作人員業務執行素質。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水庫,檢驗
- 附件:CD-ROM
- 頁/張/片數:300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經濟部水利署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水源經營組
姓名:張資穎
電話:04-22501176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