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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演藝團體經營手冊:從開辦到日常一次搞懂

臺北市演藝團體經營手冊:從開辦到日常一次搞懂



書籍介紹

新出版的《臺北市演藝團體經營手冊——從開辦到日常一次搞懂》一書,以法規作為書寫脈絡,結合「立案與經營小劇場」的情境模擬,預習可能問題、準備必要步驟,讓手冊不僅是參考工具書,更能成為陪伴演藝團體的故事書。手冊內容呈現依循故事情節安排〈立案登記篇〉、〈經營發展篇〉、〈實戰分享篇〉和〈常用工具篇〉四個章節,並在開始正式內容章節前加入〈使用說明篇〉。
〈使用說明篇〉為全書的序言,邀請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撰文出版序,論述經營手冊發展之於文化藝術環境與演藝團體的重要性,並賦予手冊在產業中明確的定位。而編輯室報告除了重點節錄手冊的精華內容,也略加說明撰寫立場的改變與編輯方式的突破;〈立案登記篇〉比照使用說明書形式,列舉臺北市演藝團體在開始經營之前的必要程序,包含相關觀念釐清、辦理登記流程和所需資料準備,讓設立登記一事不再困難。
〈經營發展篇〉運用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教授——麥可.波特(Michael E. Porter),在其著作《競爭優勢》中提出的價值鏈模型(Value Chain Model)。原理論把企業增加價值的活動分為「支持活動」(Support Activities)與「主要活動」(Primary Activities),前者囊括所有支持主要活動的活動、後者描述商品從生產至售出的過程,兩者並進共同創造利潤。而新手冊則延伸此概念至演藝團體常見的經營模式,將其繪製成一般情形通用的經營模型,並且把內容歸納為「營運」與「計畫」兩大構面。
營運構面,詳述演藝團體經營發展的建立基礎,包含演藝團體權利義務、組織業務規劃、人力資源安排等,屬於每天每月每年都需要處理的日常事項;計畫構面,細數因演藝團體所訂業務而衍生的工作,諸如製作、稅賦、補助、贊助、行銷、公關等,偏向為了完成計畫必須執行的種種事務。在演藝團體的經營模型中,營運與計畫兩大構面要足以獨立完成又能夠適時相互作用,進而創造出價值讓經營持續滾動下去,並且作為未來發展的推進能量。
〈實戰分享篇〉邀請不同領域的新生代藝文工作者撰文,針對演藝團體經營發展的五個主題,分享自己從事文化藝術事業的實務經驗與執行思維,提供演藝團體從法規與理論基礎銜接至實務應用的參考;〈常用工具篇〉羅列手冊提及的重要法規、近十年出版的藝文相關書籍、立案與經營過程頻繁接觸的單位,再將各式各樣的資訊編輯成一個工具包,加快演藝團體的查找速度與工作效率。

目次

使用說明篇
立案登記篇
經營發展篇
實戰分享篇
常用工具篇

編/著/譯者簡介

編輯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
「表演藝術聯盟」起源,始於1987年8月20日由蘭陵劇坊號召發起之「表演藝術團體聯合會」,推動免除表演藝術入場券之銷售稅捐,以及廢除劇本審查。同年8月27日,「表演藝術團體聯合會」改名「表演藝術聯盟」,先成立「籌備會」,發起人共推吳靜吉、林懷民擔任正、副召集人,其他籌備委員包括丁乃竺、洪濤、許博允、陶曉清、陳百忠、曾道雄。
時值政府推動賦稅改革,林懷民、陳錦誠共同擬具「呈請賦改會減免表演藝術賦稅案」陳情帖,邀集45個表演團體與1,020位個人共同簽署,於1987年10月4日寄送42個相關單位及個人,同年9月演出劇本審查規定終止。
1996年,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成立,臺灣的藝文環境由過去的僅由政府出資挹注,轉變為民間組織與政府機構的雙軌機制,實是非常重大的變革。表演藝術界為監督藝文資源分配的公平與正義,延續「表演藝術聯盟」運作,以座談、公聽會等方式參與討論,協助國家機制轉軌過程的順利推動。1997年6月,「表演藝術聯盟」向內政部以「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名義完成社團法人立案登記,設有常態組織,除長期提供國內表演藝術工作者相關資訊,更致力扮演公共事務的溝通角色,創造民間表演藝術團體與政府單位的有機對話,促進臺灣整體表演藝術環境的健全發展。
表演藝術聯盟理事長任期二年、期滿得連任一次,歷任理事長包括:平珩女士、温慧玟女士、劉叔康先生、容淑華女士、于國華先生、林佳鋒先生;現任理事長為陳錦誠先生。

序言/導讀

臺北市政府⽂化局為了打造健全永續的⽂化藝術環境,特別於民國93年針對位居產業核⼼的⽣產者,率先推動「臺北市演藝團體輔導規則」的制定(後修訂為「臺北市演藝團體輔導及管理⾃治條例」),明確地將臺北市演藝團體定位成「⾮營利團體」。此法規亦仔細界定主管機關與演藝團體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讓演藝團體能在相關規範下享有稅務優惠條件,進⽽穩定其組織經營發展;除了建置完善法規,本局也委託社團法⼈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出版《93年度臺北市演藝團體輔導規則Q&A》與《經營加持.藝術加值—演藝團體經營⼿冊》兩本⼿冊,希望透過實務層⾯的說明,幫助演藝團體瞭解關乎⾃⾝的權利義務。 然⽽觀諸近⼗年來,整體⽂化藝術環境變化迅速,促使演藝團體的多樣經營型態⾶躍成⾧,隨之衍⽣的權利義務關係、需要留意的相關規範也較以往複雜許多。如何把這些資訊整合成清楚的脈絡,是本次⼿冊改版的初衷與⽬的。期望藉由109年的《臺北市演藝團體經營⼿冊──從開辦到⽇常⼀次搞懂》發⾏,以⽬前最新的法規與資訊為依歸,釐清演藝團體過去所接收的似是⽽⾮觀念,協助演藝團體在經營發展上更穩健無慮。另外,隨著環保與電⼦化閱讀等新世代思維普及,本⼿冊亦採⽤電⼦書⽅式出版,提供讀者容易且⽅便的獲取管道。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休閒娛樂)
  • 關鍵詞:臺北市,演藝團體,經營手冊,立案,經營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226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秘書室 姓名:蔣宜衿 電話:02-27208889#3579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