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CRC有四大指導原則,分別為(一)禁止歧視原則;(二)兒童
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三)兒童之生存及發展權;及(四)兒童
表示意見且該意見應獲得考量的權利。CRC條文內容除了貫徹這四大
原則,也更詳細的列出各項兒童擁有的權利,包含生存權、受保護權
、發展權、平等權、參與權、教育權、遊戲權、身分權、表意權、隱
私權等。
我們希望藉由這本教材,讓讀者能在法務知識、倫理議題與實
務經驗探索交織下,能夠更穩健地投入兒少權益倡導工作,我們更
相信讀者們對台灣兒少權益關注與行動,正在一步一腳印帶動台灣
兒少權益跨入新世代的里程碑,其影響無遠弗屆!
收錄110年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講師課程資料。
目次
社會處 序……………………………………………………………………………………1
前言……………………………………………………………………………………………2
臺東縣政府社會處兒童權利公約專區連結………………………………………3
單元一 兒童權利公約概論……………………………………………………………4
單元二 落實兒少表意權與提升兒少餐與公共事務…………………………26
單元三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脈絡與《兒童權利公約》……………46
參考文獻……………………………………………………………………………………89
附錄……………………………………………………………………………………………90
編/著/譯者簡介
臺東縣政府/賴月蜜、陳雅敏
序言/導讀
「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C)於1989 年11月20日經聯合國
決議通過,並於1990年正式生效,是具普世性的國際公約。我國亦於
2014年11月20日立法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在「世界兒童人
權日」這天宣示我國保障及發展兒童權利的決心。
CRC㈲㆕大指導原則,分別為(一)禁止歧視原則;(二)兒童
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三)兒童之生存及發展權;及(四)兒童
表示意見且該意見應獲得考量的權利。CRC條文內容除了貫徹這四大
原則,也更詳細的列出各項兒童擁有的權利,包含生存權、受保護權
、發展權、平等權、參與權、教育權、遊戲權、身分權、表意權、隱
私權等。
「兒童的事,大家的事。」臺東縣政府期待透過此本「兒童權利
公約」通用教材,以符合臺東在地生活的宣導影片,以及介紹CRC概
論與專論的教材資料,使一般民眾與專業人員,都能更認識CRC、學
習怎麼在自己的生活與職業角色上實踐CRC,也能透過這份教材,讓
更多的人認識CRC。
讓我們一起共同守護兒少的權益,使臺東成為兒少的宜居城市。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休閒娛樂)
- 關鍵詞:兒童權利公約"CRC"宣導教案
- 附件:DVD
- 頁/張/片數:1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臺東縣政府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臺東縣政府社會處(兒少及福利科)
姓名:施懿軒
電話:089-341373
地址:台東市中山路27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