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循環經濟、節能減碳是全世界發展趨勢,在蔡英文總統105年5月就職演說內就已強調「讓台灣走向循環經濟時代,把廢棄物轉換為再生資源」為本國重大政策。中央政府為推動循環經濟,鼓勵地方政府逐步將各種再生資源運用於公共工程。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自105年起開始籌劃本府如何將再生在利用粒料運用於工程使用,達到該政策目標,並於107年訂定桃園市政府再生再利用材料應用策略,擬定各材料於道路斷面使用位置,分別為面層使用氧化碴;基底層使用瀝青混凝土刨除料(上限60 %);並以焚化再生粒料進行黏土質土壤改良(焚化再生粒料與土壤混和比例1:1)。
民生垃圾雖然焚化後減少體積,但焚化後仍會產生部分的焚化底渣,如不設法去化,也會造成處理堆置空間的問題,進而恐再造成垃圾無法消化處理的情形,亦屬非常迫切待解決事項。
前述國家民生垃圾所面臨難題結合本國整體施政方向,本府在審慎評估後規劃以焚化再生粒料做為研究解決的對象。本府觀音底渣處理廠每年產出約6萬噸。為有效利用所產出之焚化再生粒料,本府於105年10月與台電公司在觀音區新富路道路挖掘管溝回填料使用加入焚化再生粒料的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其效果甚佳;自107年7月1日起桃園市轄內50公尺以上之管挖工程,每1立方米的CLSM需使用焚化再生粒料500公斤。焚化再生粒料可作為道路級配粒料底層及基層、基地填築及路堤填築、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混凝土添加料等土石資源替代材料,將可有效強化填築土石方的強度與耐沖刷程度,並可「快速提高」底渣再利用的量,提升土方工程性質的機理。為提高焚化再生粒料使用效率,擴大多元的去化面向,現階段正與相關學術單位展開如何再運用於道路路床改善、路堤土壤改良、基地土壤強化回填材料等研究,將來會有重大突破,提出更多的使用面向,順利去化本府每年所產生6萬噸的焚化再生粒料。
而就循環經濟效益兩大項目來探討分別為碳排放量及成本分析。碳排放量方面,焚化再生粒料穩定土壤之工法與一般置換土壤填築時,皆使用怪手、壓路機、土車等機具,故因此欲比較兩者工法碳排放節省量,可以只比較兩工法差異工項之碳排放量。如焚化再生粒料需由地方環境保護局提供至工區,以及使用農耕機具進行拌合;若使用一般置換土壤工法,需兩趟運距分別由──本研究案例-桃園市福元公園工區運至台北港收容,或桃園境內土方交換。計算結果,使用焚化再生粒料改良土方碳排放量約2.89~2.91 kg〖CO〗_2 e/m^3,一般土方置換方式進行回填,依照工程趕工需求,碳排放量約9.37~13.04 kg〖CO〗_2 e/m^3不等,中間值為11.2 kg〖CO〗_2 e/m^3。故該工法差異值節省8.30 kg〖CO〗_2 e/m^3。
而成本分析方面,焚化再生粒料改良土方經計算包含使用石灰、耕耘機等材料,若單價為415元/m^3,採一般路基挖方及填方工法單價為512元/m^3,採用再生粒料新工法約可節省97元/m^3。
效益上可處理民生問題,擴大焚化再生粒料之應用面向,加速去化,避免垃圾大戰,落實保護生態環境、產業轉換、循環經濟、愛護地球及減少開採天然級配粒料及減少廢棄物產生之正面助益。鑑於上述推廣源由,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為使各界瞭解焚化再生粒料之正確使用方法,編訂「焚化再生粒料使用手冊」(簡稱「本手冊」)。
目次
第一章 總則1
1.1 緒論1
1.1.1 緣起1
1.1.2 目的3
1.1.3 定義3
1.1.4 適用範圍4
1.2 內容架構說明4
1.2.1 焚化底渣再利用機構之生產與管理4
1.2.2 焚化再生粒料產品之品質管理與檢驗4
1.2.3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用途之施工要點4
1.2.4 工程應用實例5
1.3 手冊使用者導引5
1.4 現行手冊盤點5
1.5 規範相關要點7
1.6 使用準則8
1.7 焚化再生粒料介紹10
1.7.1 物理性質10
1.7.2 化學性質11
第二章 焚化底渣再利用機構之生產與管理14
2.1 焚化底渣再利用機構14
2.1.1 焚化底渣再利用機構之設施(備)應符合下列規定14
2.1.2 桃園市灰渣處理廠15
2.2 生產19
2.2.1 焚化底渣再利用處理程序19
2.2.2 焚化再生粒料環境標準21
2.3 再利用流向申報管理22
2.3.1 焚化再生粒料供料要點22
2.3.2 焚化再生粒料供料管制編號23
第三章 焚化再生粒料產品之品質管理與檢驗26
3.1 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29
3.1.1 焚化再生粒料出廠管制29
3.1.2 產製階段管制29
3.1.3 施工階段管制30
3.1.4 驗收階段管制30
3.1.5 檢驗30
3.2 基地及路堤填築32
3.2.1 焚化再生粒料出再利用機構管制32
3.2.2 產製階段管制33
3.2.3 施工階段管制33
3.2.4 驗收階段管制33
3.2.5 施工前之檢驗34
3.2.6 施工中之檢驗35
3.2.7 完工後之檢驗35
3.3 道路級配粒料底層與基層36
3.3.1 焚化再生粒料出再利用機構管制36
3.3.2 產製階段管制37
3.3.3 施工階段管制37
3.3.4 驗收階段管制37
3.3.5 施工前之檢驗38
3.3.6 施工中之檢驗39
3.3.7 完工後之檢驗40
3.4 磚品41
3.4.1 焚化再生粒料出廠管制41
3.4.2 產製階段管制42
3.4.3 施工階段管制42
3.4.4 驗收階段管制42
3.4.5 檢驗43
第四章 焚化再生粒料應用用途之施工要點44
4.1 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44
4.1.1 事前準備44
4.1.2 澆置44
4.1.3 養護45
4.2 基地及路堤填築45
4.2.1 準備工作45
4.2.2 施工方法47
4.2.3 滾壓49
4.2.4 桃園市特殊工法50
4.3 道路級配粒料底層與基層52
4.3.1 路基或基層整理53
4.3.2 撒鋪材料53
4.3.3 滾壓54
4.3.4 保護55
4.4 磚品55
4.4.1 高壓混凝土地磚55
4.4.2 透水性混凝土地磚56
第五章 工程應用實例58
5.1 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58
5.2 基地及路堤填築62
5.3 道路級配粒料底層與基層71
5.4 磚品77
5.5 構造物回填81
參考文獻84
編/著/譯者簡介
姓名:賴宇亭
職稱: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局長
學歷:國立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營建管理組)博士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工程學士
主要經歷:1.科技部工程技術研究發展司副司長
2.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副局長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管理處副處長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管理處簡任技正
5.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管處科長
6.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處科長
7.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處技正
8.臺灣省政府住都局林工處幫工程司兼中和建築工務所主任
9.臺灣省政府住都局林工處幫工程司兼楊梅工務所主任
10.臺灣省政府住都局林工處幫工程司
11.臺灣省政府住都局林工處工務員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焚化再生粒料使用手冊,循環經濟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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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工程施工科
姓名:楊朝福 股長
電話:03-3322101#6772-6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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