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課程目標:
一、明瞭刑法法益概念及其與刑事立法之間的關係。
二、認識不同的犯罪行為類型及其相應之法律效果。
三、理解各個犯罪行為的構成要件及其解釋方法。
四、能夠分析社會刑事案件的事實,並據以探討刑事責任。
五、藉由訓練判斷思考能力,進而激發知法守法的意識。
課程概要:
《上編》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侵害「生命法益」之犯罪
第三章 侵害「身體法益」之犯罪
第四章 侵害「自由法益」之犯罪
第五章 侵害「名譽法益」之犯罪
第六章 侵害「財產法益」之犯罪(一):個別財產法益
第七章 侵害「財產法益」之犯罪(二):整體財產法益
第八章 侵害兼及「個人法益」與「社會安全法益」之犯罪
《下編》侵害「超個人法益」之犯罪
第九章 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一):公共安全法益
第十章 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二):公共信用交易安全法益
第十一章 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三):善良風俗法益
第十二章 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一):國家存立安全法益
第十三章 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二):國家執行職務公正性法益
第十四章 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三):國家政務權力作用法益
第十五章 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四):司法權正當行使法益
目次
目次
《上編》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 ........1
第一章 導論 ..........................3
第一節 法益概念與構成要件 .................5
第二節 刑法的整體性與刑法分則的體系 ............7
第三節 重要基本概念 ....................9
第二章 侵害「生命法益」之犯罪 ................13
第一節 殺人罪 ......................16
第二節 墮胎罪 ......................25
第三節 遺棄罪 ......................31
第三章 侵害「身體法益」之犯罪 ................39
傷害罪 ..........................41
第四章 侵害「自由法益」之犯罪 ................55
第一節 妨害性自主罪 ...................57
第二節 妨害自由罪 ....................77
第三節 妨害秘密罪 ....................98
第五章 侵害「名譽法益」之犯罪 ...............113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15
第六章 侵害「個別財產法益」之犯罪 .............129
第一節 竊盜罪 .....................132
第二節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42
第三節 侵占罪 .....................158
第四節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65
第五節 毀棄損壞罪 ...................172
第七章 侵害「整體財產法益」之犯罪 .............179
第一節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81
第二節 贓物罪 .....................205
第八章 侵害兼及「個人法益」與「社會安全法益」之犯罪 ....209
妨害電腦使用罪 .....................211
《下編》侵害超個人法益之犯罪 ......221
第九章 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一):公共安全法益 .....223
公共危險罪 .......................225
第十章 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二):公共信用交易安全法益 .271
第一節 偽造貨幣罪 ...................273
第二節 偽造有價證券罪 .................279
第三節 偽造度量衡罪 ..................288
第四節 偽造文書印文罪 .................289
第十一章 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三):善良風俗法益 ....309
第一節 妨害風化罪 ...................311
第二節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320
第三節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329
第四節 妨害農工商罪 ..................334
第五節 鴉片罪 .....................338
第六節 賭博罪 .....................340
第十二章 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一):國家存立安全法益 ..347
第一節 內亂罪 .....................349
第二節 外患罪 .....................352
第三節 妨害國交罪 ...................366
第十三章 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二):國家執行職務公正性法益 371
瀆職罪 .........................373
第十四章 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三):國家政務權力作用法益 401
第一節 妨害公務罪 ...................403
第二節 妨害投票罪 ...................412
第三節 妨害秩序罪 ...................419
第十五章 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四):司法權正當行使法益 .433
第一節 脫逃罪 .....................435
第二節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439
第三節 偽證及誣告罪 ..................445
全書主要參考文獻 ......................453
編/著/譯者簡介
呂秉翰
東海大學法律系法學博士
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專任教授
序言/導讀
序
刑法有總則與分則之分,總則為論述犯罪行為的抽象性存在(何謂犯罪),而分則是將此抽象性存在換化成具體適用的過程(所犯何罪),以期犯罪事實能夠經由刑法規範的精緻涵攝而形成理性合宜的判斷結果(如何負責)。刑法是犯罪人的大憲章,而刑法分則是法益保護的不法目錄,但映入眼簾卻盡是令人觸目驚心的五戒之事,可以說,這是一門凝視黑暗的學問。而沉重的黑暗音曲,通常無法動人心弦。
宗教講述因果與罪業,刑法也論述因果與罪責,而信仰與法律其實都跟生命的狀態有關。生命裡的種種偶然,常帶給我們不想要的試煉,正因如此,我們總要相信某些道理、信仰某些價值,才有機會領悟真實的自我、感悟生命的存在,對於試煉的必然也才有瞬間釋然的可能。
法律思維的專業訓練教人理性與客觀,盡量避免受到主觀情緒的影響,如此才能做成令人信服與公正的決斷。但是,情緒與感動對於法律的作用並不相同,情緒的擾動通常加劇法律的爭端,而感動的力量卻可以將法律化為心靈安寧的媒介。修習法律最是忌諱一個人的正念走向執念,失去了感情與方向,事事針鋒相對往往不是捍衛權利,反而是為了展現權力的欲念及情緒。
尤其探討犯罪問題的人更應要知曉,陰影從來就不是陰影,而是光的缺席。但陰暗與光明並非截然二分,有時要看到光線的光源,才能看到其所無法照亮之處。我們都不會是彌賽亞(Messiah,受上帝指派來拯救世人的救主),仍祈願我們可以擁有勇氣與智慧,持續保持著凝視黑暗、感知隙光的能力。
年紀已漸長,惟不知何來的因緣,對於某些事理或意象的直覺益加清晰與透徹,過往生活中的點滴與掠影,猶如紛雜、斷裂的碎片,卻總在不經意的某種時刻被驅動而拼接串連起來,堆砌形成一幅完整因果的記憶全景。本書與無法盡數的漫漫長夜相伴而生,亦願長眠於黑暗之中的至親與友人,是照亮最真實自我的光源。
呂秉翰 謹誌
分類
其他詳細資訊
- 適用對象:成人(學術性)
- 關鍵詞:刑法分則
- 附件:無附件
- 頁/張/片數:454
授權資訊
- 著作財產權管理機關或擁有者:國立空中大學
- 取得授權資訊:聯絡處室:出版中心
姓名:林怡禎
電話:02-22829355-5838
地址: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一七二號